第三十二章 洛杉矶探险小分队

在林沐到来后的五分钟,乐福穿着一身花背心,开着一辆小汽车停在了两人的面前。

就家庭背景以及经济情况而言,乐福无异于球队中no1的存在。

身世显赫的豪门世家,这可不是一句玩笑话!

相较于沾染毒品被指控入狱,目睹好友被枪杀后决定洗心革面的老威斯布鲁克,凯文-乐福的父亲斯坦-乐福,可是远古时期的球员之一,在1971年nba选秀中于第1轮第9位被巴尔的摩子弹队(现华盛顿奇才队)选中,职业生涯曾效力于巴尔的摩子弹队、洛杉矶湖人队以及圣安东尼奥马刺队。

乐福也算是子承父业,且在联盟中获得了比父亲更出色的成就。

当然,如果仅是这样,乐福的家庭背景算不上有多显赫,然而因为在国内名气、传播度等种种原因,有件事情几乎都没有人扒过,就是斯坦的哥哥、乐福的伯伯:麦克·乐福。

他是上世纪60年代成立的美国摇滚乐队“the beach boys”的成员,并担任主要创作人和主唱之一(这同时是个和声乐队,个个会唱)。乐福和叔叔麦克的关系很不错,且据说乐福小时候,曾被带到演唱会台上表演过,“the beach boys”算是半个家庭乐队,他们的核心阵容,主要是由几个有血缘关系,并关系密切的人组成的。

麦克·乐福的表兄弟布莱恩·威尔逊、卡尔·威尔逊和丹尼斯·威尔逊皆是乐队核心成员。

而其中,布莱恩·威尔逊身为乐队队长和主心骨,他在现代乐坛的地位,不开玩笑的说,跟保罗·麦卡特尼和约翰·列侬相差无几,“the beach boys”,或者说是“沙滩男孩”,他们在现代音乐史的影响力和地位,不逊色于披头士、猫王、辛纳屈这些人多少,可以说是美国文化的一个代表,确确实实也有不少人认为他们是美国史上最伟大的乐队。

最具知名度,最具文化背景,在如同nba这样的联盟中,乐福一家绝对算得上家境显赫。

当然,林沐与乐福接触并不是因为他家有多么的知名,纯粹是因为男人间的友谊。

很快,三人便来到了目的地,看着门口闪烁着的灯光,威少有些心虚的问道:“这种地方真的有快乐?你不会是骗我的吧?”

毫无疑问,威少从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就连乐福,面色也是有些不自然。

美国的洗脚文化如此低迷?

德罗赞、水花兄弟,再加上威少与乐福,好像都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情。

兴许是年龄的缘故,林沐前世接触这种快乐也是在上完大学以后,挣了些钱,才有底气踏进这样的场所。

“放轻松,相信我,从此以后,你们会迷上这种快乐,就像训练一样。”

呸!

你要这么说我就不去了,像训练一样?听听,这像人说的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