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詹姆斯·碰瓷·哈登!

我是詹姆斯·哈登,一个出身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的黑人小子,高中就读于洛杉矶西南部郊区的莱克伍德阿迪西亚高中,毕业后,本应该去更强名校的我,选择了进入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代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参加大学篮球比赛。

今天,我将和我的队友们一起在uc主场保利球馆对阵那支强大的棕熊队。

赛前,主教练赫伯·森德克给我们布置了非常多的战术,但在看过棕熊队的比赛录像后,我总觉得这些毫无用处。

两队实力相差过于巨大,棕熊队的首发阵容极为恐怖,在我看来,甚至比一些nba弱小球队的首发阵容还要厉害。

一号位达伦-科里森,是个只有1米83的小个子,进攻属性较强防守属性窜稀,在哈登眼中不足为虑。

二号位拉塞尔-威斯布鲁克,是个防守极佳的外线运动型球员,但就二号位球员的身高而言,还是略差一筹,想要在正面阻挡我的进攻,无异于痴人说梦。

三号位林沐,这是一个连自己都不甚了解的球员,前几场的比赛表现极为出色,攻防一体,除了较少的投篮次数外,似乎找不到任何方面的缺点。

“这是个难缠的对手,如果可以,我希望他可以早早地五犯离场。”

四号位,一位名字极度绕口的喀麦隆球员,同样的防守出色,明显的内线蓝领型球员。

五号位,凯文-乐福,同林沐一样,是今年刚进入球队的新人,强壮的身躯,柔和的手感,内线脚步扎实,篮板嗅觉极为敏锐。

“uc当初为什么没有招募我?林沐、乐福再加上我詹姆斯·哈登,ncaa总冠军还不是手到擒来?”

当然,这样的想法仅仅只是在哈登脑中一闪而过,如此多的优秀球员,自己必然不可能像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一样,拥有无限开火的权利。

大学时期的数据表现,可是进入nba重要的筛选标准之一,哈登更希望依靠自己的力量,将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带入ncaa疯狂三月的锦标赛中。

当哈登在观察棕熊队的首发球员时,威少仍然在努力地寻找,那个能让林沐露出邪恶微笑的球员。

“那个大胖子?不太像,一看就很笨重,这样的球员实力一般不咋滴。”

“难道是杰夫·艾尔斯?但他的臂展和运动能力都非常一般,这种静态天赋很差的,压根儿入不了林沐的眼眸。”

“不会是那个长相有些奇特,留着小寸头,一双死鱼眼,笑起来还有些像弱智的大一新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