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老安人见儿子一脸为难,不忍心儿子为难便说:“老爷什么想头?”

明殊忙低下头恭谨道:“便由着母亲做主就是。”只不过他顿了一顿,“毕竟她怀着孩儿的骨血。”

明老安人板起脸:“你如今可是一遭比一遭糊涂了,你的骨血是大郎,是三娘子,哪里冒出来的一个野种,也敢称明家子嗣?”

明殊不敢触怒老安人,只低声求情:“母亲,再怎么卑贱,稚子总归无辜。”

“儿啊,你不懂,自来这是这等妖妖的狐媚子便是败家的根本!”老安人恨铁不成钢的拍明殊一把,但总归是自己的儿子,她便一咬牙妥协,“这么着,赏她一碗药,好好在庄子上做养身子,修养好了我做主让她进门摆酒做妾。”

石姨娘闻言泪水滴落下来:“老安人,母子连心,我岂能为了自己富贵将孩儿丢弃?老安人瞧我生厌便算了,寻个角落让我母子自生自灭罢了,何故让我背上谋害孩儿的罪孽?”

“噢,那是不愿意打胎喽?”老安人又问,“那你生下这孩儿,生下我便寻个殷实人家,将你送走可否?你要带走孩儿也行,不带也无妨。”

石姨娘全身哆嗦起来,她抬起头,满含热泪:“我只是个花儿草儿一般飘零的人,老安人何故处处瞧我不顺眼?”

老安人眉宇间尽数是鄙夷问石姨娘,“你瞧中老爷什么?”

石姨娘愣了一下,才说:“奴家自来仰慕老爷学识过人,又生得仪表堂堂,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儿,这才……”她眉目间尽是甜蜜和娇羞,似乎又想起初见的时刻。

老安人却不为所动,她沉着声音问:“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和今天写完结了一个朋友的爱情故事。《2002年的第一场雪》,一万字的小短篇,挂在我专栏里,感兴趣的咕咕可以去看。

因为是真实的,所以写的我很抑郁。

汤圆可能共情能力太强了,好几次写哭。

没有堕胎没有狗血的元素,就是总是错过。

呜呜呜

我的基友真的是好好的人,为什么总是兜兜转转错过。

不过她如今很幸福,也算是一点安慰。

好悲啊

一场心动,居然绵延了二十年。

汤圆这么容易一分钟爱上一个小哥哥的人实在不能理解,但是就很感慨。

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写出那种给我的震撼

但是心情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