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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阿尔弗雷德的笑脸,记得他们的四个孩子手捧鲜花的样子。

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颗子弹究竟是怎么贯穿了他的心脏, 怎么也想不起来纯白无暇的纱裙是怎么染上了大片的红色,怎么也想不起来牧师摘下伪装后疯狂刺耳的大笑声。

“还记得那个游戏吗?”牧师一把摘下假发,露出标志性的绿色卷发。他的笑容狰狞而残酷:“第一次, 你选择了你自己。”

“第二次,你选择了哥谭。”

“所以现在,抱歉,小莱恩, 我来收取报酬了。”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 他已经扭断了小丑的脖子。喷涌而出的毒气已经被他悉数吸进了鼻腔。

但不管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也无法改变已经发生了的事实。

莱恩已经死了。

那大片白色被血染红的样子,就如同年幼时他被绑在十字架上的时候,那个不顾一切扑过来的少年。泛着冰冷光芒的弯刀划破了他的皮肤,鲜红的血液染红了地上大片的白玫瑰。

他喜欢过夜莺与玫瑰的故事,被心头之血染红的白玫瑰就是诗人笔下的爱情, 比红宝石红玛瑙红水晶都要珍贵。

可他找遍了妈妈的花房, 都没能在其中大片的红玫瑰种找出一朵,哪怕只有一朵的白玫瑰。

红玫瑰红的就像是跳动的业火, 血管中流淌的沸腾血液,剔透玲珑的红玛瑙, 沉甸甸的红豆,阳光灼烧过的火烧云。却没有一朵像白玫瑰那样美丽。

他想要有一朵白玫瑰,他要它白的像是梅花枝头的雪,像白鸽在黎明展开的翅膀,像空中柔软的云朵,像他从没吃过的,像雪豹的皮毛,像那个住在他对面客房的男孩子纤长的眼睫。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他想用刀尖割破手指,看那朵漂亮的白玫瑰染上如同如同那个人眼睛一样美的惊心动魄的红色。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那朵以夜莺心头之血为养料的玫瑰是在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是在歌唱着在坟墓中不朽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