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带上的钻都是水钻,不值钱。”
“你们秦家人怎么这么喜欢赠人礼物?”
凌墨颇为困扰地看向秦北冥,见他坚持,终是接过了他手中的发带。
她正打算将发带往衣兜里塞去,秦北冥适时地攥住了她的胳膊,煞有其事地道:
“一物换一物。发带换你头上的皮筋,可算公平?”
“你这纯属强买强卖...”
凌墨被他这一番神操作整得无语至极。
要不是碍于洗手间里不好施展拳脚,她还真想痛扁他一顿。
有病在身,就能这样玩赖皮?
“我爷爷赠予奶奶的第一样礼物,就是一根皮筋。可惜,那根皮筋已遗失多年。我瞅着那根遗失的皮筋和你头上的这条有点像,这才冒昧地开了口。你要是觉得不妥,大可拒绝。”
秦北冥为了得到凌墨头上的皮筋,正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于还搬出了已亡故多年的秦老爷子。
“你没在诓我?”
对此,凌墨始终持怀疑态度。
“我怎么可能诓你?”秦北冥并没有正眼瞧她,只因这丫头的眼神极其犀锐,稍有一个不自在,就有可能被她看出破绽。
“真是拿你没办法。”
凌墨无奈地摇了摇头,眼见着苏毓马上赶到,未免节外生枝,只得解下头上的皮筋给他递去。
“多谢。”
秦北冥接过了皮筋,二话不说便将其戴在左手手腕上。
怎么看,怎么喜欢。
这一瞬,他甚至觉得这根起球的朴实皮筋,比价值百万的腕表更好看。
事实上,他之所以对凌墨头上的皮筋这样执着,纯粹是因为不日前听秦老夫人说,女孩儿但凡是愿意将自己戴过的皮筋戴在异性手上,就意味着她已经将那人当成了自己的男朋友。
虽然,他至今分不清自己对凌墨的感觉算不算得上喜欢。
但毋庸置疑的是,他对她确实有些好感。
既是如此,要她一根皮筋也不算过分吧?
凌墨见秦北冥盯着手腕上的皮筋傻傻发笑,更是满头黑线。
像他这么奇葩的男人,她还真是第一回见。
买杯子,要挑最粉的。
发带,挑的也是粉色系的。
买卫生棉,外包装也是清一色粉嫩嫩。最过分的是,他居然还和助理挨个拆包观瞻。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他不是说看不习惯她起球了的皮筋么?
既然看不惯,为什么还要将其戴在手上?
难道,这是她不懂的时尚???
另一边,苏毓收到短信后,眉头紧拧作了一团。
她一边卷起了袖角,一边来回挥着纤纤素手给自己扇着风,心下腹诽着,这老家伙未免也太没用了,连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都拧不过。
可转念一想,凌墨十岁那年就去了乡下,想必得帮衬着干许多粗活,力气较寻常女孩儿大些,实属正常。
深思熟虑之后,她终是站起身,心事重重地往李总事先定下的vip总统套房的楼层走去。
这期间,她反反复复地研究着手机里的匿名短信,不知怎的,骤然浮现出一丝不祥的预感。
李总的手机号码,她自是有的。
可为何这条短信,用的是虚拟号?
难道,这又是凌墨设下的诡计?
思及此,苏毓显得更加犹豫,原打算中途折返,手机微信却收到了李总发来的消息:
【你怎么还没来?】
苏毓下意识地瞥了眼和她同乘电梯的服务生,再三确认他的视线并不在她的手机屏幕上,这才利落地删掉了手机,扶着平坦的腹部摇曳生姿地朝总统套房走去。
她不知道的是,此刻李总已然被突然冲出洗手间的凌墨打晕了过去。
至于拿李总手机给她发送微信的人,恰恰也是凌墨。
约莫一分钟后,苏毓便在总统套房门前现了身。
正想伸手敲门,见楼道的另一端传来了熙熙攘攘的喧闹声,又反射性地缩回了手。
她略显疑惑地转过身,意外发现她的死对头白洁居然在廊道尽头处接受着媒体的采访。
该死的,白洁怎么会在这?
苏毓心虚不已,原想着快些避开,可左右四顾,并无其他通道可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