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战死的白狼族裔,最尊重的做法,就是于战死之地埋葬,尘归尘,土归土。
只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颅骨带回,归葬在先祖埋骨之地。
徐云书不打算破坏这个传统。
对白狼族群来说,任何华丽的演讲都是对它们生活方式的侮辱。
意识传递中,已然将所有的哀思彻底表露无疑。
徐云书很喜欢这群有趣的白狼族裔。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曾在狼群的先祖埋骨地接受好处,又或者族群中有强大到他暂时无法望其项背的个体。
最主要的原因,是狼群们的纯粹。
尽管跟梦境森林中的狈族同为智慧生物,但种族不同,所表露出来的气质却有着天壤之别。
赵玉郎所在的狈族,或许是因其祖先就依附其他生物生活的缘故。
除了表现出的蛮荒气质外,狈族还有对强者的绝对服从,良好的纪律性,以及原始蒙昧的幼稚。
这些气质风格,让狈族成为完美的工人,被驱使的对象。
然而狼群则不同。
它们表面看上去散漫且无纪律,彼此之间冷漠,毫无交流。
然而事实上,当真正融入狼群之中,能用独角的力量沟通后,徐云书才能真正发现它们的有趣之处。
不管是骨狼吾对艺术的执着,还是白狼祖母傲对后辈无上限的关爱,都让徐云书感受到它们的执着。
表面冷漠无言,但当它们真正将徐云书看做族裔后,就会甘愿豁去性命,帮他战斗。
徐云书至今仍然记得,当他从先祖埋骨之地回到绿洲时,白狼们齐齐向他望来的那一幕。
震撼,但却莫名感受到一种归属感。
他当然知道,自己是附身者,是人类,最终的归途不会在狼群之中。
但世界上哪有什么永恒存在的东西呢?
他利用六级白狼的优势,向狼群发送了自己的广域传播信息。
“谢谢。”
有这句话就够了。
这就是白狼族裔的生存法则。
无事时各自分散,但当真正感受到同族召唤时,会义无反顾赶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