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瑟吓得屏住了呼吸,这是她第一次看见除了被针和裁纸刀伤过以外的伤口,只觉得十分可怖。
然而丹尼尔看见了自己的伤口之后却立刻松了一口气,看着可怕,但其实并不算什么,甚至并不很深,连血也止住了。
他立刻将衬衫往下扯了扯,把伤口挡住了。
“别害怕,只是小伤。”他干巴巴的安慰道。
兰瑟却又看见了他手上的几道血口,当即流下了眼泪。
敖麓弋耸耸肩,看着这两个人,觉得很有意思。
骑士和小姐,哇,不是很般配吗。可惜兰瑟小姐喜欢阿尔曼,不过阿尔曼是肯定不会喜欢兰瑟小姐这样的女孩儿的。
敖麓弋坐在火塘边拨火,开始思索阿尔曼可能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想了半天也无果,这时候,兰瑟小姐已经坐到了丹尼尔的床边。
她哭了一会儿,丹尼尔并不是个会安慰女孩子的人,只是无奈的劝她别哭。兰瑟小姐却不说话了,她漂亮的发髻凌乱,绸缎裙子也脏了,坐在矮小的木屋里,两眼红肿。
她低声说:“你应该像小时候一样叫我的名字。”兰瑟小姐坐在床边,从怀里拿出自己的手帕,转头问:“路易先生,您有清水吗?”
“有啊。”敖麓弋指了指床边的水壶:“那里面是清水。”
兰瑟小姐道谢过后,用清水沾湿了手帕,笨拙的擦掉了丹尼尔手上的血迹,然后将他的伤口裹了起来。
丹尼尔很愧疚的看着她,说:“谢谢你奈尔。”他叫她的声音很低,但她脸上却露出了一丝笑容。
“你把汤喝了,我现在没有胃口。”
敖麓弋看见丹尼尔一直看着奈尔,眼神里流露出十分复杂的情绪。
就在他兴致勃勃的解析这两人之间微妙的关系的时候,阿尔曼终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