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还想看会员版,于是给了钱给衙役,要他松开那白犬,当街上演上演那妇人和这条白犬干的事。衙役于是便像是耍猴的人一样开始收钱,收了钱就真地给围观群众看那条白犬是怎么和妇人这样那样的。
正当街道上人潮汹涌,比过节还热闹的时候,空中忽而一阵风刮过,一条水红色的飘带落下,遮住了化身为一的白犬和妇人。
整条街的人,无论是衙役还是吃瓜群众都听到半空中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问他们在做什么。
衙役和百姓立刻知道问话的是丹砂庄庄主胡九娘,有的作揖有的屈膝有的扣头,衙役越出答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丹砂庄庄主听了之后勃然大怒,登时显了身形。
【这里省去写县志的人描述夸耀胡九娘衣饰容貌的段落五百字,只强调一句他写得就好像他亲眼所见一样——按照他的说法,他也确实是亲眼所见,那天他也在街上。】
胡九娘十分气愤于他们在大庭广众之下围观一人一犬淫·乱之事来取乐,质问衙役为什么要让妇人遭受不在县官惩罚范围内的折磨,质问围观群众为什么要在青天白日之下聚众围观如此丑事,难道做的人恶心,在旁边看的开心的人就不恶心了吗?
县志记载众人听了胡九娘的话,尽皆自惭形秽,纷纷散去,是以原本热热闹闹的街上除了衙役和犯人外再无旁人,连开店摆摊的人也因为胡九娘的话纷纷闭门收摊,就怕自己为丹砂庄所恶,日后无颜上门求助。
在这则记载中,那些志异的部分先不提,首先可以得出的是胡九娘、以及胡九娘的丹砂庄在当时的人们心中都是极其正面的形象——看,他们因为胡九娘的话纷纷离开不再围观,非但心中无怨,还担心会惹胡九娘生气。
就算胡九娘生气了,他们担心也不是自己有困难时去求助胡九娘会不帮他们,而是担心自己惹怒胡九娘后没有脸再去求助。
按理来说,如果胡九娘在民众心中真地这么好的话,就算是将其神化,也肯定是神话成“x祖”/“x仙”之类的美称,而不会明明白白地说其是狐妖。
这也就算了,最让学界大脑发麻的是在地理上离利津县有三千公里远的原定县县志中也记载了丹砂庄庄主出现在县城内,为一个被薄情书生始乱终弃不说还谋财害命的狐女讨回公道的事。
划重点,这两件事都被记载在县志内,开篇都记录了日期,两篇故事就发生在同一天,只是原定县的县志描写的是鸡鸣时分,利津县县志描写的是日中时分。
如果把这两个故事当作真地来看,那么就是胡九娘在这一天去了原定县为人讨公道,惩罚了恶人后使用妖术腾云驾雾回到利津县,在空中凑巧看到人犬相那个奸,于是扔出一条绸带遮住他们,开口询问发生了什么。
如果承认胡九娘确实是妖怪——反正不是人——的话这两则史料是真实无虚的,其他有关丹砂庄和胡九娘的文献资料也全都是真的。
毕竟类似这样就算放进志异小说里也丝毫不违和的事迹在有关丹砂庄的记载中比比皆是。
完、全、说、得、通!
只要你承认世界上有妖怪!
但是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