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儿子。”阎柔裹紧了外衣,拉着轲比能回帐。“走吧,大帅,准备酒肉犒军,我保你无恙。”
轲比能将信将疑,命部下严加戒备,放出斥候监视战场,自己还是跟着阎柔走进了大帐。
——
张辽策马急驰,手中长矛起落,接连杀死数人。
喷溅的鲜血已经将他的甲胄染红,随即又被冻住,接着又有新鲜的热血溅了上来。随着他手中长矛的舞动,甲叶上的冰片不时发出轻微的碎裂声。
“冲!冲!冲!”张辽一边杀敌,一边连声下令。
他身边的鼓手屏住呼吸,舞动双臂,用力击鼓。
将士们随着鼓声奋力向前。虽然对手已经崩溃,该是分开追击的时候了,但鼓声命令他们集结冲锋,他们就不能违令,继续保持队型,跟着张辽前进。
此时此刻,风雪迷眼,张辽的战旗和战鼓所在之地,就是他们前进的方向。
这是半年多训练养成的习惯。
他们很快就明白了张辽如此坚持的原因。离他们不到两百步的地方,传来了战鼓声,有一支汉军骑兵正在同向冲锋。如果散开,他们很可能会撞在一起。
很快,前面又传来了战鼓声。
张辽随即下令,全军向右偏转,与前面的汉军保持距离,避免冲撞。
与此同时,高顺也下令全军向左偏转,与臧洪所领的雁门骑兵擦肩而过。最近的时候已在射程以内,双方几乎能看到对方的身影。
在高速冲锋的战场上,这已经是非常近的距离。如果不是双方有默契,很可能一拨箭雨就误伤了队友,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凭借着精良的训练,三郡精骑在无法看到对方的情况下,仅凭鼓声互相联络,在步度根的大营里往复冲杀,一次又一次地碾碎鲜卑人的反击。
鲜卑人终于崩溃了,一部分策马逃往大漠深处,一部分人跪地投降。
战鼓声渐渐停息。
臧洪居中,张辽在南,高顺在北,两万多汉军骑士向东列阵,随时准备发起进攻。
风雪更紧,将士们抓紧时间进食,检查装备,跳上备用战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