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他这纨绔公子不嫖不赌不玩女人,实属乖巧。
郑远忧一路往回开,气得牙痒痒。
电话挂了又响,郑远忧艹了一声接起来:“你烦不烦?!”
他那搞慈善晚宴的发小——曲封也没生气,只笑问:“居然是真的喜欢?”
红灯闪烁,前头那车走得瑟缩又慢,郑远忧再次被迫停在了这个需要转弯的路口。他找了找,找了根烟叼在嘴里,又找了找居然没找到打火机。
“艹,”郑远忧将嘴里那根烟扔到了一边,“诸事不顺!”
曲封那边电话没挂,郑远忧连着车里的蓝牙接的电话,音响放大,能听到曲封那边清晰的觥筹交错的背景音。
人行道上的行人被闪烁的通行绿灯提醒,开始奔跑而过。
郑远忧的心无端的平静了一秒,然后他道:“有一点,喜欢吧。”
他家世好,相貌好,打小身边就围了很多人,但他都不喜欢。
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可他却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
他挺想认识这个陈曦,也挺想在现实里瞧瞧她那双灵动的眼睛。
他能很明显感觉到自己对于陈曦的兴趣,但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叫喜欢。
所以曲封问他的时候,他第一时间选择的是避而不答。但想想,大约这就是一种喜欢。
他娘的,他要是不喜欢,每天一大早天蒙蒙亮就开始拿着个望远镜跟神经病一样盯着一座几无人烟的山峦,坐在阳台外头喂蚊子干什么?
他又不是神经病偷窥狂。
但这种喜欢,又可能不是他们所说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