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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朱岩打电话把人叫过来,让他录像。

录像结束之后,朱珠又问:“有物证吗?例如病历记录之类的。”

王医生道:“有,门诊记录要保留十五年的,再晚几年可能就没有了。”

朱珠简直欣喜若狂。

她自己就是学法律的,自然知道物证比人证重要。

只是时间太久远,这些病历已经不在王医生这边,朱珠要去医务科病案室去调当年的病历。

手续比较复杂。

朱珠废了好大功夫才找到沈迦誉的病历,她拍了照,录了像,还把纸质病历扫描成了电子档存在手机里。

病历上的时间,刚好和林舒影住院的那一天吻合。

怕有人打时间差,说沈迦誉是母亲住院之后才喝的酒,朱珠还要去找到沈迦誉喝酒的时间。

这样,证据链才能万无一失。

她还记得那天遇见ay的时候,她说沈迦誉当天晚上在她的台球厅打球打到凌晨才离开。

那就从ay这里开始。

那个地下台球厅的地址,朱珠还记得。

车上,朱岩翻着沈迦誉的病历一脸无语,“这狗东西也太惨了吧。”

朱珠把手机抢过来,“还好兄弟呢,你也不知道替他说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