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页

靳炀在家的时候穿一件黑色的宽松衬衫,他头发略长已经有些遮住眉眼,此时面无表情地朝着空荡荡的窗口看了一眼,忽然理解了什么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他有些不满地蹙起了眉尖,像是有些受了冷落的大狗无声地控诉印忆柳又撩拨回来一个跟屁虫,印忆柳权当看不见,轻咳一声心里暗笑。

“早上煮了之前存的速冻汤圆,是你爱吃的糖酸渣馅儿的。”

她把热腾腾的汤圆从锅里舀出来,放了一大碗在靳炀的面前,热腾腾的水汽映着白汤里圆滚滚的糯米圆子,看着就十分有食欲。

靳炀被莫名勾起的不满和醋意都被这一碗糖酸渣的汤圆给息屏了,他虽然嘴上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喜欢吃什么,但是印忆柳会在他吃东西的时候无意识地观察他什么动筷子最多,下次便默默地给自己做。

这种被人放在心上的感觉真的很好,二十多年来都孤孤单单的人,猛然被一团无声无息地暖意给焐着,让他心里满满当当的。

靳炀吃汤圆的时候有些幼稚,他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的小癖好小执念,比如在吃这些软软糯糯的圆子时,他就必须要用勺子。一旦筷子戳破了滚圆的汤圆表皮让里面的馅儿出来,或者混入了汤水,他就会像个幼稚园的小孩儿一样暗暗生气,并默默地把破了的汤圆移出碗里。

印忆柳自从捕捉到他这些可爱又有些偏执的小癖好,顿时就像是打开了逗弄他的新大陆,时不时就要给他添点小堵。

看着勺子里被憋不住笑意的印忆柳用筷子戳破,靳炀顿时带了些无奈的神色,艳红色的糖山楂从瘪了的皮子里缓缓流出,又被他迎着水汽送入口中。

一股酸甜的滋味顿时弥漫在靳炀的口中,甜的他牙关发软,他闷头吃着,忽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有一次饿的极了,趁着保姆不注意用勺子舀了一勺给靳如梦煮的汤圆送进嘴里。

他的喉咙被流出的滚烫的山楂馅儿烫的有些疼,可是那种甜蜜的滋味却让他一直深深记在心里。

甜酸渣馅儿的园子就像是他心里的一根刺,无论后来他多么的有钱,有多少山珍海味可以吃,可是他都是孑然一身,在幽寂孤冷的夜里给自己煮一碗汤圆。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自己一睁眼印忆柳的生活气息就萦绕在自己的周围,也会有煮好的食物热热闹闹的在她说笑中被摆上桌子,那种滋味和他幼时躲在角落默默吞咽的一模一样。

他忍着烫意往喉中吞咽,也正是这种热意灼烧着他最柔软的地方,才能让他感受到身边人的真实。

他已经不是一个人独自在黑夜中前行,不再是小时候那个被所有人看不起欺辱的小可怜,也不是后来被周围人忌惮的商界阎罗。

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渴望温暖的人,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