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我不喜欢手上沾了鲜血的人

翌日清晨,陆拂诗睁开眼睛,她已经躺在床上了,身上穿着的却还是昨天的衣裳。

她记得她昨晚就趴在他的怀里,在不知不觉中睡去。

“小姐,醒了没有?”尔芙跟平常一样,带着小金小银进来为她洗漱。

“老爷今天一大早就跟着裴老爷去登山了,今天的早饭小姐想在哪里吃?”尔芙边打开床帘边问她。

陆拂诗脑子还没有清醒过来,“都行,随便。”她穿着鞋子走到梳妆台边,小金递上来洗干净的毛巾,她接过擦了擦脸,小银递上来漱口的杯子。

吃过早饭,陆拂诗带着尔芙去了店里。

昨天让人做的布料样款已经送到了店里,让绣娘做的抱枕也做好了。

“姑娘,我觉得这两款颜色可能会导致滞销。”店长指了指最角落的两款艳色布料。

深沉且艳丽的颜色,实在是不适合年轻人穿着在身上。

“未必,你只需要做好的你分内事就行,别的不需要管。”陆拂诗当然知道这个颜色不好买出去给年轻人,可喜欢购物的,可不仅是年轻人。

“这是我先看到的,你凭什么跟我抢?”

“你看到就是你的了?那店里的布料你都看到了,是不是全都要包起来呢?”

两道争吵的声音引起了陆拂诗的注意。

她抬眼望过去,是两个年纪相仿,穿着上看得出来,家底都很殷实。

“我看上的就只能是我的,你最好不要跟我抢。”着紫色衣裳的女孩道。

“呵。”着浅黄色衣裳的女孩冷笑一声,“你说不跟你抢我就要让着你了,你谁啊你?”

小贝跟另外一个店员无可奈何,想开口说话,又担心会伤及无辜。

“姑娘,这怎么办?”小贝求助陆拂诗。

陆拂诗把手上的本子递给她,朝着两人款款走去。

“二位美丽的姑娘是看上了同一匹布料吗?”

紫衣女孩,“对,但是我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