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5

“关于我怎么来到小岛,那就说来话长。”

珀尔先介绍起自己以往的生活背景。

亲生父母很早病逝,被教父乔·布洛格斯(joebloggs),教母罗斯·布洛格斯(rose·bloggs)收养,随着他们旅居长大。

“等一等,joebloggs?”

马龙没忍住,低语出声。

英语中约定俗成,在英国joebloggs是普通人的代称。没想到会有人居然以此做姓名,有点怪怪的。

“记者先生,您很敏锐。”

珀尔不吝赞美,她报出的joebloggs能类比中文泛指普通人时使用张三李四。

“我的教父乔与教母罗斯,一直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这就是化名。即便对我也没谈及过去,只说那是一段类似罗密欧朱丽叶的往事。

他们祖上的家族矛盾简直能用英法不合去形容。于是,两人从欧洲来到美洲,在此安度余生。”

马龙被夸机敏,却有点不好意思。因为他正犯糊涂,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性别是不是颠倒了?

布洛格斯夫妇起化名时,夫人罗丝以罗密欧的r为开头,丈夫乔反而以朱丽叶的j为开头。这种细枝末节,外人却不便失礼地追问。

珀尔继续讲述,布洛格斯夫妇低调生活,从来都不张扬,哪怕做善事也不留名。

两人知识渊博,带着教子一起过了二十多年的旅居生活。不仅传授了书本知识,更是亲身示范了各种理论运用实践的操作方式。

谈及过往,仿佛皆是意趣回忆,随手就举例。

“我们在沿海旅行时,有幸品尝了不少贝类。像是会发光的蛤蜊,那种海鲜盛宴给人的感觉很新奇。

吃一顿,真就是:‘人们的嘴巴犹如火焰一般闪烁,明亮的汁液从他们的手上滑过,沿着束腰外衣滴落到地板上。’”1

珀尔讲述往事,下意识地眉目柔和。

仿佛有一幅幅记忆画卷在面前铺开,全是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幸福景象。

人群中,弗兰克斯坦听到这段食用蛤蜊的描述,眼睛一亮,是找到了同好。

“哦!这是老普林尼的描述。那位古罗马博物学家的记录中,古罗马人喜欢食用在黑暗中闪烁光芒的蛤蜊。”

弗兰克斯坦很喜欢读老普林尼的《自然史》,其中最吸引他的是那些匪夷所思的神秘生物。

比如「耶鲁」,一种大小与河马接近的动物。有着大象的尾巴,野猪的下巴,或黑或黄褐的皮毛。

最奇妙是它头顶的两只角,一只是弯的,另一只是直的,角能三百六十度随意转动。

尽管在老普林尼亡故后的一千九百多年,有史记载之地从来没发现所谓“耶鲁”的化石标本。在英国王室纹章兽图中,它却早就占有一席之位,是比较知名的图像符号。

这世上会否有某个神秘角落,古书上的奇兽在那里秘密生存着?

弗兰克斯坦不免有此幻想,而因为珀尔熟稔提起老普林尼的著作内容,对这位荒岛求生者更多了一份亲近。

“《自然史》绝不能全信!老普林尼有个老毛病,会混淆传说与现实,治学不够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