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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做的也用不了五百里吧?”

方解一边在心里骂一边讨价还价:“五十两,最多了。就算是长安城里最有名的悦祥记做工精致的棉布成衣,最多也就这个价钱。”

他说的确实没错,而事实上,一件棉布衣服能卖到五十两银子甚至更离谱价格的,也就长安悦祥记能卖得出去。大隋帝都里从来不缺世家大户,更不缺商贾富豪。没有功名的人,哪怕再富有也不准身穿锦衣。而且商人的社会地位并不高,谁要是穿了一身锦衣那就是在挑战大隋国律的威严。轻则杖责,重则发配。

而商人们有的是钱,必须要显示自己和普通百姓的不同。坐在一起谈生意的时候,也不想掉了自己的脸面。所以,针对这些富人们的心里,悦祥记推出了一系列做工精致款式新颖而且穿着舒服的布衣,最主要的是看起来和锦衣一样光鲜,但售价昂贵。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成功的营销方案,自从悦祥记推出精工布衣系列之后,商人们趋之若鹜,以身上穿一件悦祥记的衣服为品味的象征。将布衣做出锦衣的味道来,而且还不违纪犯法,可以说悦祥记的老板是个商业人才。

“悦祥记的布衣能救你吗?”

胖子问方解。

“不能。”

方解摇头。

“这不就得了,悦祥记的锦绣布衣卖五十两银子一件的是最普通款式,而且还是去年的老款积压品。你看到我身上这件非常帅气儒雅的月白色长袍了吗,足足花了我三百六十两银子。所以我只能说你没见识,然后我要说你太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了。”

“一百两。”

“四百八十两。”

“一百五十两。”

“四百五十两。”

方解实在和这个胖子没办法斗下去,狠心说道:“三百六十两,就按你身上这身衣服的价格。”

“行啊。”

胖子笑着点头,然后把自己身上的月白色长袍脱下来甩给方解:“一分钱一分货,童叟无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