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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当初臣是万万想不到,子恒跟着主公能有今天的成就。当时臣觉得,他不是个做官的材料,所以打算着让他去演武院里学习一下,能从军也好。谁想到他不争气,做了那般的龌龊事被人赶了出来。后来臣倾尽家产,这才在西北军中为他谋了个出路。算起来,竟是已经七八年过去。”

崔右感慨道:“其实臣的年纪并不大,只是这些年来担惊受怕,再加上担忧国之不稳,竟是早早白了头发。”

“以后就好了。”

方解不经意的扫了一眼,假装没有看到崔右缩进袖口里的手。那手上戴着的扳指,绝非凡品。想必是出门的时候太急,忘记摘了。可一个地上豪绅,手上有个值钱的小玩意不算什么。崔右这样掩饰,反而落了下乘。

等崔右的手再伸出来的时候,那扳指已经不见了。

“日子过的辛苦,就该给子恒兄写信的。我可是没少发给他俸禄。”

方解故意开了一句玩笑。

“怎么能事事烦扰他?”

崔右道:“他在主公军中效力,自然是要全心全意做事的。一旦为了家事分神,没准就会耽误了主公的大事。臣虽然日子过的清寒,但比起一般人家还是好一些。本来田产不少,虽然西北的地产不了多少粮食,但好歹还算富足。不过李远山兵乱之后,臣手下的人能跑的就都跑了,谁还肯种地?”

“开始是父养子,后来是子养父。”

方解肃然道:“父亲拼争是为了爱护孩子,孩子拼争难道就不是为了孝敬长辈?人若无孝心,做不了大事,也做不成大事。”

“主公睿智。”

崔右随口赞了一句。

方解亲自为崔右倒了一杯酒,崔右起身双手捧着酒杯致谢。方解随意扫了一眼,发现崔右的手很白净,一点儿也不像是个老态龙钟之人的手。而且这个人的手掌很厚,没有一点茧子但掌心里纹路很重。一般人判断这必然是个没干过会活儿的人,但是方解却知道这是修行者的手。

方解没有试探崔右的修为,只是装作什么都没有在意。

“臣不能多喝,这些年身子骨一日不如一日,喝的稍微多些便会咳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