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华到克拉克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 可能也就够在普通的房间住个一周, 还得除开周末和节假日……
没带多少钱出门的克拉克自然不会选择这样的酒店, 他想了想, 决定去汽车旅馆凑合一下。
本来没怎么出过远门的小镇青年也有些自己的担忧, 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去那种环境不太好的住处还是需要一点勇气的。但是克拉克想起来以前老爸偶尔提到过哥谭的时候, 总说这里民风淳朴,人杰地灵。所以……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
克拉克完全忘了,那是他中学的时候, 学校组织去大都会进行三天两夜的修学, 比如参观博物馆什么的。而乔纳森说的是:
“大都会?那还好, 总比去隔壁民风淳朴的哥谭好得多吧,也不知道现在人杰地灵的阿卡姆建立了没有……”
……
所以最终,克拉克和大多数第一次独自出门的年轻人一样……跟着在机场门口揽客的中介走了。
必须得说,任何国家,任何地方,任何文化下,只要稍微繁华一点的地方,都少不了这种人和事的存在,只是很少去什么繁华地方的克拉克几乎没有接触过罢了。
当克拉克听到对方说每晚上要50美金时,还有些犹豫,这个价格虽然和韦恩酒店比起来便宜了太多,只有十分之一不到,但是也不算太便宜了。毕竟哪怕高中时,他每天的固定零花钱也只有十美金,想要更多就得帮家里干活来挣。因此除了买一些必要的卡车保养品,克拉克很少这么“大手大脚”地花钱。
这也是克拉克明白自己家庭条件一般的原因之一,因为当他有意无意地问过一次时,莱克斯不算,他的同学们零花钱大多都在15到20美金左右。只有家里比较困难的才只有五美金。
然而克拉克不知道的是,小镇上大多数家庭……都习惯按周给零花钱。而乔纳森因为自己是按天进账的,所以也习惯按天给零花钱。
克拉克叹了口气,还是接受了。总不能今晚去睡桥洞吧?又或者飞回家里睡,明天再飞回来?
说实在的,后一个选项有点诱人,克拉克也是忍了好久才放弃,他也是第一次一个人在外面度过,还是有点期待的。
刚刚这个引路的好心大妈还说了什么来着?beauty girl?是旅店的名字吗?听起来会是一个温馨的家庭旅馆……吧?
“不,我不需要……”克拉克涨红了脸拒绝着,哪怕不用超级听力,他也可以听到这里的不少声音。撞击声,喘息声,男人的低吼声和女人的大叫,又或者女人的笑声和男人的呻·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