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每隔两天会去地点查看一次,若有密函,便八百里加急传回京城。
“三当家,衣服放在这里了。”
“嗯。”
三当家裸着上半身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看到桌上搁着的匕首,伸手去拿,结果刚拿了起来,匕首就从手里滑落,掉在地上。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然后叹口气,弯下腰去把匕首捡了起来。
他还没有很习惯这个人的身体,虽然发生的事情让他也非常惊讶。
但是比起从鬼门前捡回一条命来、并且是用着这样神奇的方法,就勉为其难接受了。
他将头上的发髻拆开,墨亮的青丝泄了一肩头,用手将头发捋到一侧,攥在手里。
将肩部以下的部分用匕首削断,然后找了根髪带将剩余的头发在脑后高高地束成一把,接着拿起手下送来的衣服穿上。
还是要这样,才有一点三当家的感觉。
然后他将视线落在自己的右臂上,刺青从手腕一直盘踞到肩头。
这是最为奇怪的地方,只是移魂,却连自己原来的刺青也一起出现在秦大海的身体上。
说来奇怪的还不止这一点。
犹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手臂上就有了这个刺青,大哥二哥也说当年遇到自己的时候就有了。
而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刺青竟然跟着自己一起长大,图案也依然清晰,宛如昨日才刻上去的一般。
现在就算换了一副身体,居然也还是有。
章从容告诉他们,也许这刺青是一种烙印,刻在魂魄上。
就像一些胎记、一些前世定下的约定,就算喝过孟婆汤,过了望乡台,经历几世的轮回,也抹消不去。
三当家倒也无所谓,有了这个刺青也挺好的,至少别人一看见就知道他是三当家。
“老三!刚想让人去叫你,快过来!”
三当家走到饭堂,大当家和二当家正坐在那里,一见他出来就招呼着他快点坐下。
三当家将青云刀往桌上一搁,看着一桌子的菜露出些许惊讶。
“怎么这么多菜?”
二当家一边往他碗里夹一边道,“还不是你大哥,一大早就去厨房,说要多做点好的给你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