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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中军只有一小部分顺顺当当的进了营寨,后面的全部挤成一团,甚至将辕门都给堵住了。

点将台上的史思明与蔡希德看得目眦欲裂,此时唐军已经追杀己方溃军到一百八十步左右,完全处于床弩的射程之内,可他不敢下令放箭,因为那会连己方士卒一起射杀。

可如此下去,唐军很可能跟在己方士卒身后杀进大营来。

“大将军,你先走吧!我留在这断后,咱们还有一万骑兵,一千狼骑,此刻进入营寨的步卒也有近两万,你全部带回范阳,日后再卷土重来。”

“若让唐军衔尾冲进大营,一万骑兵的阵列势必被溃兵冲散,到时候咱们就真的彻底败了。”

“苍云军中还有燕忘情、宋森雪、燕忆眉等高手,我们的高手又去突击金属风暴去了,咱们这可没人能挡得住他们。”

听完蔡希德的话,史思明脸色阴晴不定,变幻不休,双拳紧握,满眼都是不甘之色。

明明已经看破金属风暴的弱点,明明只要撤回大军,重新整队后再杀出去,就能一战而胜,却因为传令兵的愚蠢,使得局势彻底一发不可收拾。

早知道就学唐军,随时准备一块敲起来很响的金铁,鸣金便是收兵,也不用那么麻烦让鼓手敲出撤退的鼓声了。

就算鼓手全部被杀,我们随便一人过去鸣金,都能达到目的,妈的,谁能想到对方有能从两里外击杀传令兵与鼓手的手段?

事实上,这次史思明确实败得很冤,他并非败在谋略与兵力上,而是败在了信息不对等,败在了本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武器上。

其实传令方式如何并不重要,只要能达到目的即可,但是偏偏遇到了狙击步枪这种不讲道理的武器,那区别就大了。

正如史思明所想,若是狼牙军与唐军一样,采用的是鸣金收兵,那么随便一个不惧狙击步枪的高手去敲响金铁,就能将撤退的命令传出去。

也就不会有派传令兵传令,结果被传令兵的愚蠢累死三军的事了。

“父亲,蔡将军说得对,只要还活着,就有卷土重来的机会,若是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走吧!”史朝义也在一旁劝道。

史思明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拍了拍蔡希德的肩膀,叹道:“你也别断后了,一起走吧!不过粮草辎重不能留给唐军,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