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光!
“啪!”一声响指,柔和的白光从脚下亮起,纤毫毕露的照耀出皮衣下,块块贲起的肌肉。
“呜哇啊!这怎么回事?”醉汉被吓的连连后退,一个没站稳滑倒在地。
“这他玛德是什么东西?”地痞同样吃惊,跌跌撞撞地退到墙角。
这是第三代蝙蝠战靴,在附魔“发光筒”后,自带的夜间照明,保证让坏人看的清清楚楚,是谁将要殴打他们。
至于本来被困在墙边的女教师玛拉贝菈,却是两腿夹紧眼神发亮,因为她听说过这个男人,胸前标志也彰显出他的身份。
正如丹德里恩大师先前发表的作品──“傲慢蝙蝠与偏见小姐”中,热情歌颂的那样,他是如此的勇猛奔放,难怪能征服那位骄傲的小姐。
他就是维吉玛夜之帝王,女性之友蝙蝠侠!
“你们必须放开这位女士,你们的所作所为不是一个良好市民该做的,你们辜负了这座城市!”
他的声音沉雄威猛,彷佛闷雷隆隆炸响,“审判词”跟诗歌里说的一模一样
“不……不可能!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地痞嘶声喊道。
醉汉同样瞪大眼睛不可置信,“难道…难道说…你是──”
左手一甩,第三代蝙蝠战甲的背部也发出柔和光芒。
在这光芒万丈中,披风剪影飞扬,“我──就是蝙蝠侠。”
“不!这不是你的城市!你应该在维吉玛才对!”流氓试图用大吼来驱散心中的慌乱。
“英雄可以是任何人,更可以在任何城市出现,没有人能阻止他发光,就像没有人能救的了你。”
说完帅气的台词,维克多脚踏白光,开始今晚的殴打事业。
……
安古兰得知蝙蝠侠出没这件事情,是在哈托利饺子铺吃饺子时,看报纸知道的,差点饺子没吞下去噎到。
散发油墨香气,崭新出刊的诺维格瑞晨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