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处一段时间后,颜良才发现自己想错了。公孙源是个军人,一个热血男儿,他几乎就与十多年前的颜良一样,想着护疆佑民,征战异族。
对于这样后辈,颜良还是很欣赏的,再加上公孙源做事从来不摆谱,凡事又虚心向人请教,所以,每当有战事的时候颜良都会带上他。
一来,这是公孙续刻意交代的,要想让公孙源成长起来,就必须让他经历更多的风雨,更凶险的战事,二来,公孙源自己本身的军事修养很高,尤其是这些年在选锋军中服役的经历让他的能力增长了不少。
颜良麾下将领中,如今也还真就只有公孙源比较出众,尤其是他率领小股骑兵作战的能力更是让人佩服。公孙源结合自己麾下人马的特点,再仿照选锋军的作战风格,他花了两个月时间就让自己的三千骑兵在游击战和追击战上超过了其他同僚的部下。
仅仅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公孙源的能耐,每次作战,公孙源都能对颜良的整体计划进行小修小补,甚至还能给出点建设性的意见,就比如这一次,他就提出用重甲骑兵作战,正好与颜良的想法不谋而合。
“将军,胜负已分,我率部下先去撒网。”公孙源看着前方已经交战的双方说道:“敌军两万人都不能阻挡我军五千重甲骑兵的冲锋,一个时辰以内,他们必定溃败。”
“呵呵,你啊,还是有点心急。”颜良摇头笑道:“军阵大事,不可儿戏,先等一会,重甲骑兵最多能发动三次冲锋,等到他们冲回来的时候,另外五千骑兵就该缠住敌军厮杀。重甲骑兵的冲阵能力当然是没得说的,可是不能让他们一直冲锋,一般情况下若是战局已经在掌控之中的话,只需要让重甲骑兵冲锋一个来回就可以了。如此可保证重甲骑兵不会损失太大,同时又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体力,若是战事持久下去,则可让重甲骑兵休息好后继续冲锋。你记住,打胜仗并不算什么本事,我们作战,当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不论是重甲骑兵还是其他部队,他们都是我北疆军的宝贵资源。除非是迫不得已,否则不要轻易以惨重代价换取胜利,惨胜如败,我们消耗不起,明白吗?”
“末将受教了。”公孙源拱手说道:“是末将太心急了。”
“呵呵,你小子又不是不懂这个道理。”颜良回道:“如果这是选锋军作战的话,你自然是可以直接去撒网截断敌军退路,等到敌军溃散之后再去抓捕俘虏。但并非所有的军队都如同选锋军那边精锐,重甲骑兵的优势仅仅在于冲阵,其劣势也很明显,不像选锋军那般坚韧,先等等,敌军现在还没到溃散的时候。”
战场上,重甲骑兵凭借着无与伦比的冲击能力和一往无前的气势,他们已经完成了第一次冲锋,敌军两万人的阵型被分割成两块,这一次冲锋,双方都是硬碰硬的较量,鲜卑军没有料到在紧要关头会出现这样一支军队,仅仅是这一次冲锋,鲜卑军就已经损失了三千人。
重甲铁蹄之下,不可能有活命的可能,之前冲锋的战场上,一条血淋淋的道路出现了,路上全是重甲骑兵践踏过后形成的肉泥,那些倒在地上的鲜卑军,不论是士兵还是战马,但凡是没有来得及逃脱的,全都死在了重甲骑兵的铁蹄之下。
鲜卑军被一分为二之后,之前护佑重甲骑兵左右两翼的四千骑兵立即朝其中一部分鲜卑军冲杀过去,而此时,重甲骑兵已经调转马头发动第二次冲锋。
就在颜良他们还在观摩战局的时候,西侧又有斥候跑过来吼道:“将军,西边再次出现我军求救信号。”
“嗯?什么?”颜良惊奇道:“难道是真的不成,公孙源,你即刻率领本部人马前去查看,记住,见机行事,若是有友军在那,务必要将友军救出来。”
“诺,末将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