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为了留住那份幸福,他一定不舍得去死。
所以,为了不反悔,为了从容的死掉,他不能去见她。
呐,伊芙有说过,她喜欢他,她想成为他的女朋友,她想嫁给他对吧?可是,很久很久见不到,那份感情一定会淡化的,到最后,它迟早会成为岁月长河中的一个泡影。
这一点,让江天觉得很开心:时间一久,伊芙不在乎他了,她也就不会难过了吧?
但同时,他也超级不甘心:原来,喜欢,是这么脆弱的一件事啊——时间稍稍长一点,它便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此时此刻,少年还没弄清喜欢是什么东西,但他隐隐察觉到,喜欢并非一直是美好的。
它就像一道美食,初尝之时让人迷醉不已,忍不住一再张口,心里脑海里全是它的影子;吃多了,会腻,会慢慢变得不再那么喜欢它;而如果放着它不管,它也会变质、会坏掉、最后,会被倒进垃圾桶。
姑且,就把这个比喻,当作喜欢吧——
江天对喜欢的理解,如今,就是这样。
“你认真的?”
林凛看着少年,人家脸上明明是很认真的表情,但她还是忍不住问出了这句话。
毕竟,说不要命就不要命什么的,听起来完全就像是在开玩笑嘛……
“你这家伙,到底是有多不信任我呀。”江天也颇为无奈,他所说的,可句句都是大实话,“总之,明天等你吧刀子插进我的心脏,亲眼看我死去后,应该就不会怀疑了吧?”
“现在到明天还有挺长一段时间,你就回去休整休整吧,看你这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半夜里,乍一眼看到,还真挑战人的胆量。”
拜托了哦,赶紧回去吧,至少这最后一夜,让我独占下我小小的床。
诶,这么多天了,没睡过一天好觉。
“你想让我走?”
看来他讨厌我留下,那么,为了让他不爽,我偏不走!
林凛一想到少年满脸困扰的神情,她就感觉莫名的开心,“我不要,我怕你临时变卦,还是直接等到能亲手干掉你的那一刻,我再离开吧。”
对了,请千万别误会,她可不是心软了、想多陪少年一会什么的。
林凛可以发誓,时至此刻,她依旧恨不得对方去死。
“唉,随你便吧。”
得,今天还是不能享受自己的单人床,真是糟糕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