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样还不错,至少以后你不会被认出来了。”兰德尔对他说。

迪克半信半疑,“真的?我能照个镜子吗?”

兰德尔从他桌面上拿起了一副墨镜塞给迪克,“不浪费时间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五分钟后,迪克坐在驾驶位上,摘下墨镜松了一口气,视线从车窗镜上扫过。

迪克:!!!

等等!

他颤抖着手又把刚放好的墨镜戴上了。

这是得是吃了几个提姆·德雷克?眼圈黑的都能成精了。

迪克在踩下油门前最后虚弱地在问了兰德尔一遍:“你真的确定我们要这样出去?”

“嗯……”兰德尔拿着化妆镜从副驾驶抬头,“这不是挺好的,这个妆容那么吸睛,大家的注意力只会在你的黑眼圈、咳,烟熏妆上,绝对不会记得你长什么样子。”

说的是歪理,不过确实有点道理。

迪克扭头一看,发现兰德尔正拿着眼影盘也在给自己叠烟熏妆,像是在叠buff一样一层又一层,一副生怕被人认出来的模样,死命作践自己的脸。

两个熊猫眼的视线在镜子中相遇,很快又移开了视线,就怕自己没绷住笑了出来。

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丢脸的事一个人干,自己真的会感觉到很不好意思,但两个人一起干……起码现在迪克就没那么尴尬了。

“好了,我觉得我们已经可以组个乐队出道了。”兰德尔在自己的两颊上擦了修容粉,让他的脸在视觉上更加瘦削了点。

“什么乐队?熊猫乐队(thepandaband)?”迪克伏在方向盘上侧头看他。

“还不错,”兰德尔打了个响指,他清清嗓音,把声音往下压,“现在开始我是兰达,你是……呃,等会儿我该怎么称呼你?”

“斯帕罗(sparrow)。”迪克叹了一口气,一脚踩下油门,车子从警局车库开了出去。

昨天杰姆所说的那个黑市其实他们都清楚,那条街在比较偏远的位置,每座城市都会有这么一个流浪汉与外来人口特别多的地方,环境也说不上会有多好,那些见不得人的交易经常在这种地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