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又有几个能不为荣华富贵,权势荣耀所惑?向前一步,稍微放弃一些原则,对四叔稍微顺从一点马上就一步登天成为人上之人……
如此诱惑,易地而处黄书郎都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坚持原则,郑多做到了。
能做到这些的郑多认为自己很平庸……
所以说妖是不能想太多的,想太多容易变蠢。
黄书郎就认为自己想得太多,时常要放空脑子,否则脑子里的种种念头夹杂着那些被自己吸收的妖的力量,会把他的脑子得成一团乱麻。
他决定什么都不想……
他发现看着郑多的时候很容易做到这一点,郑多睡觉的时候像是胎儿一样蜷着腿,不管什么季节都喜欢把自己用被子裹得紧紧的,太累了或者姿势不对会很大声的大呼,最有趣的时候是她如果略有鼻塞会半张着嘴睡觉,让人忍不住想要捏住她的嘴巴。
他的鼻子很灵敏,在人类世界就算刻意忽略还是能闻到很多东西,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在供奉家仙的家中长大,以檀香为主香的香火味渗进郑多的毛孔里、呼吸间,就算是于那些化妆品、洗发用品、洗衣用品的各色香味缠夹在一起,最明显的还是檀香味。
他觉得自己的手痒,不是想要抓住郑多撕裂她的喉咙的痒,而是想要摸摸她的头发,捏捏她的耳朵的那种痒。
有人说过蚁多咬死象,老鼠多了一样能咬死黄鼠狼,只不过老鼠通常有组织无纪律,他飞扑过去老鼠们就开始四散奔逃,它们想的不是能跑赢他,而是跑赢所有的同伴。
不光是老鼠,自然界被称为“猎物”的动物,都是如此,让天敌吃掉老弱病残就好了,健康的我只要逃掉就没事了。为什么要冒险去对抗天敌?保护了老弱病残对我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