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发车时间还有二十分钟,叶春妮找了个地方坐下,清点了一遍货物,又暗暗算了算自己手上目前能动用的资金。
租房子花掉了1500,家里至少也要留着200备用的,再去掉买货的本金,她手里现在能动用的钱大概还剩下五百左右。
500元,一个巴掌的数目。
叶春妮有个习惯,只要自己的钱一旦少了,便会心烦意乱。
或许前身是孤儿的原因,她对钱看得特别重,什么也没法给她安全感,只有手里的钱才能给她安全感。
想到自己仅剩下五百元,叶春妮有点焦急起来,眸光扫过身边的货物,此刻恨不得长出翅膀飞到明洲市,把货物全都换成钱。
忽然之间,她脑子里跃出竹林那句话:我养你!
顿时又有点忍俊不禁,那家伙连自己叫什么名字住哪里的都不知道,还说要养她。
他除了一副好身材之外,还剩下什么?
不过……
叶春妮摸下巴,后世好看的男人的确能靠好身材赚钱,要是再猛一些的,还能赚得盆满钵满。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好不好这口?
或许她真的能考虑一下让竹林出来赚钱?摸一下五毛钱,他一天至少也能赚五十块吧?
“叶同志。”
叶春妮正胡思乱想得心花灿烂、欲罢不能,忽然听到边上有人叫她,“叶同志。”
“啊?”
叶春妮收起思绪,抬头看过去,有点意外地挑了挑眉,站在她面前的人居然是程铭。
上次在招待所把话说开后,她还以为不会再见到程铭,更没料到他还有脸皮来找她。
而且程铭家里不是正一团混乱吗?
听孙国强说的,程家现在每天都是鸡飞狗跳,那么程铭怎么还有闲心来找她的?
叶春妮是生意人,深知即使有多不想和某些人打交道,表面功夫还是要有的。
所以她也没有流露出厌恶的表情,而是站起来,很客气的问道:“程同志,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叶同志,大件事了!”
程铭一脸的惊慌失措,二话不说伸手过来要拉她,“你快跟我走!”
叶春妮的手往后一移,避开他的碰触。
“究竟是什么事?”
她微不可见地蹙了蹙眉心,“你先说,我不喜欢不明不白的被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