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州官的长史、别驾、司马三上佐,设置奉事、执领、管领等藩司三管,为藩主第一序列的近臣,以分管日常。
比照户、功、仓、兵、法、土六曹制度,设立五曹(缺法曹),以各曹正副判司官名目,行使职权,虽然无官品但有俸禄,一般从近支或是家臣中选任。
然后又有若干参领,参事辅,比照州下数目不定随需而设的参军事,而负责具体事务杂佐,比如祭祀、礼仪,祠庙、交涉、建造、盐事,港船务,商业活动等,则从国人众择优任命,数目和职责略有变迁不定。
又有一藩领官,名为家冢,管理藩主的直属产业和附口、佣奴,只能用家生子出任,但平时陪同在藩主身边,由若干的冢副,分片负责那些各地代官,代领、庄头。
当然了经过历代沿袭,海藩各家自有演变,已经不一而同了。
除了更换的职位外,我只是增设负责海贸,工坊、训做等若干个参事的职位,然后将诸曹下的职权和人员配属进一步细化。
在家冢名下,增设一个专司监察的冢副,以我安置回来退养的部下和老人为主,专门对藩主负责。增设一个义从代管,负责从附户和藩奴挑选相对忠实可靠的人手,与新设的训做参领配合,为我训练提供兵员和其他用途的人手。
然后用这些属官,组成一个定期的议事会,现任藩主只要负责主持和监督各项日常和议程,就可以比较省心的维持现状,也就是牺牲了某种日常效率和行政成本,来保证权力架构的稳定和制衡手段。
起码罗藩这些年的财政状况还是不错的,依靠土地产出和海贸收入,甚至有所增长,我只是自掏腰包增加了本地粗加工的规模和种类而已,土地和人工都是现成的。
在这个过程中,确立名分和权柄。然后我名正言顺的获得一个长期提供稳定兵员和物资的大后方,如果再加上婆罗洲其他地方达成的协议和渊源的话,可以说我的基础一下子夯实和巩固了一大块。
然后还有最后一件事情。
第234章 了却
剩下来的时间,我在藩主老爹的要求下,又前往内陆的蒲宁山下,祭告了位于当地的罗氏家庙,然后,我还要前往位于抚远州城的祖祠,进一步的告慰先人,增制家谱什么的。
据说在那里,供奉着罗氏历代先人的神牌,和他们所用过具有某种纪念意义的器物,现在也要添加进我的。
其中,本家的渊源最早可以上溯到数百年前的天宝末年,时有关内策卫出身的一名小校,罗氏子讳先字,随圣驾出奔西狩。
正逢尚且还是一名卒头的梁公,崛起于道途,蒙上皇和太子信重,一路护驾西幸,一路收拢残兵溃部,罗氏先人亦有幸添为麾下,奔走驱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