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怎么回事,我顿然有些糊涂了。
“这关我屁事啊,我就来打酱油敲边鼓的,又不是可以决定大局的韧……”
如此疑惑着,我还是决定有条件的见一见来人。
只是在回到本军的驻地之后,一份相当厚实的材料,被摆在了我的面前。
这是一份关于安东诸侯的初步评估报告,包括了物产、资源、人口和动员潜力等方面的大概数据。
也是日后研究和判断,以罗藩为首的安东之地诸侯动态与反应,的重要依据和基础资料。其中比较重要有收集最全面的,无疑就是罗藩为代表的统治架构和政权组织情况。
从大体上看,安东罗氏为首的藩牧体系,与位于新罗藩的那些诸侯小藩们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甚至有些一脉相承的渊源。
比如,比照内地的县、乡里集镇、村庄的简单层次,在领下分设城主——乡社长镇管——地头庄头。
城主以上依照规模大小和户口多寡,大者称城小者称邑;
以数城十数城为(大)州?(小)郡,则比同国朝内的制度,以规模大小分别代领(州)刺史、(郡)太守、长史、别驾、司马、及主簿、通判、参军、参事诸头衔;
而在城主以下的这些地方,或由藩家直接委派的代官直管,或是层层分授给亲族和家臣,作为食邑性质的附庸存在。
以享用数量不等的具体出产分成为代价,换取对方戍边守要,开拓边荒,乃至在本家征召下,提供兵员和武备的相应义务。
比如作为最底层的代官,哪怕是最小的地头,每年也要出丁役二十人,奉事与藩家;而最大的地头,不但要出丁役,还要按照一比三的成分,出自备武装的正兵、辅卒若干。
而且,因为长期的动荡和战乱的状态下,相应的田赋也很重,几乎达到了土地出产的一半,这还是直接交给地头的部分,不包括地方上的各种特产和土供。
因此,再加上层结构的诸多复古称谓和制度,很有些严格遵守和重现了春秋时代的若干古风。
只是处于地缘上的邻近关系,历史上这些身为北方边地屏藩的诸侯们,更容易受到大唐朝廷中枢政治变化的影响和波及。
因此,经常会出现一些被流放的宗室或是政治失败者,被强行就封为名,变相监管囚禁于边角之地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