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又听懂啦,聪明的狗。我看看你要吃多少。”
顾之桥正在看包装袋后面的说明,马克吐温忽然站起来,长腿一迈,要跑的节奏。
“马克吐温。”声音严厉,不怒自威。
顾之桥被小小电了一下,看着被点名的马克吐温犹豫一会儿,投向它主人的怀抱。
它主人披着外套,穿着宽松的运动裤,踩着绒毛拖鞋站在走廊上。顾之桥特意看一眼她的拖鞋,幸好不是兔子式样的,兔子和程充和放在一起十分违和。什么动物比较匹配?她想不出来,现在这双鳄鱼头就很不错。
“马克吐温,做坏事了?想逃到哪里去?”
狗摇摇尾巴,端坐在主人跟前。
顾之桥替它解释:“我以为它没吃过早饭,就问它狗粮在哪,它带我来拿。”
“它老这样,明明吃过了,假装没吃。”程充和眯着眼对顾之桥笑一笑,微卷的短发有点凌乱,看得出来刚起来不久。
“啊,你个骗子。”顾之桥走上前骂狗,“居然骗我,滥用我的好心。马克吐温,你说,你是不是很无耻,骗这么一个温良的好人。你个大骗子,你的心不会痛嘛。”
刚打算声泪俱下地控诉,鼻尖飘过一股冬青味牙膏的味道,顾之桥摸摸鼻子,有点窘,好像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一样。
神经病有啥好不好意思的,牙膏,牙膏,谁不用牙膏。她暗骂自己。
为掩饰尴尬,她抬手打招呼:“程女士早啊。”
傻乎乎的,像小学生见到老师。
程充和笑出声,“顾小姐你也早。”
哎,人比人气死人,林涵音就完全没继承她妈那种笑容,人家一笑,整个人就亮起来了。怪不得人家说三十五岁之前看脸,三十五岁后看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