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要去哪里?」老妇十分吃惊。
叔妘一指远处的深山:「我要去深山采求灵芝仙草,可救治公子的心病。我不在的这些时日,公子便拜托姑母多多照应了。」一面说,一面从怀中掏出一只铜币叮当作响的丝织钱袋,向着老妇深深一躬。
老妇又急又气:「你一个未嫁之女,入深山采求灵芝?这怎么行?那里可有猛兽毒蛇,或会遇上心怀不轨之人,这怎么行啊?那个公子就那么重要?值得你如此以性命相护?」
「值得!」叔妘斩钉截铁:「公子一身系一国之安危,又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凭着王姞娘娘和……待我的恩遇,我自当豁出性命来救他。」
「唉——」老妇叹息着摇头:
「一个失魂失形之人,已是心如槁木,纵采得灵芝仙草,又如何救得了他的濒死之心?可你这孩子倔脾气,我再怎么劝,也是无用的。真是,前世的冤孽呀!」
「救得救不得,总得试试看!」叔妘咬咬牙,一脸的决绝,转身而去。
卫都朝歌,天光正昃,卫侯和于清晨时分出城狩猎的队伍此时终于回城了。
说起来,卫和其人,文韬武略在中原各国的国君里堪称是拔尖的。且不好声色,勤于政事,无论军政朝务处置起来亦是得心应手。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能做到如此这般,可算是难得了。
可既为凡人,又自幼是贵胄公子长大的,难免有个爱好啥的。卫和什么爱好呢?爱狩猎。想当年,他才不过七八岁的半大小子时,就跑到隗戎草原上去射鹰,如此方才结识了隗多友。如今,十余年一晃而过,这爱好可一点不减。但凡朝务清闲一些,他便会带领百余随从出朝歌望北而去,少则一天,多则四五日不归是常事。
好在人家的爱好并没有耽搁国事,多有公孙禺盯着呢!再说,狩猎亦是国君练兵与操习武艺的一种方式么,谁又会有异议呢!
只苦了街市两旁正忙着收市的庶民百姓,国君的马队一来,全都得跪伏在地,吃那无数马蹄扬起的尘土,还不能用袖子捂住口鼻,真是苦也!
不过不捂口鼻亦有不捂口鼻的好处,能清晰地嗅到马队中那辆轩车中散发出的缕缕异香,仿佛远山冰雪之清凉于鼻尖萦绕不散,令人回味无穷。
有胆大的偷偷抬眼去望,轩车无棚,当中坐着一个美人。头上裹着红色的巾帕,拢着高髻,乌黑油亮的发髻上横着枚玉簪,罩着一副金丝软铠,以大带束腰,右侧系着一条粉色的丝绦,末端悬着几个金铃。美人身子一动,金铃便发出细碎而清亮的声响,妍姿冶媚中却透出几分英气。
耳听得那清脆的金铃声渐行渐远,人们伸长了脖子再也望不到轩车的影子,这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陷入热烈的讨论声中。大约无论在古时还是今朝,人类对于上层人物的私生活始终保有恒久且高昂的兴趣,大约这便是人所固有的劣根性之一。
「看见没?那个就是孤竹国进献来的公主,号称是草原第一美人,名动一时。」
「哟!就是她呀,啧啧啧,虽蒙着脸没看见长相,但光看这身段,闻这香味,就够让人心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