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陌的尽头是一个小山包,山包上种着几株合抱粗的银杏,山包旁边正是闻名关中的泾河,冬日的泾河上漂浮着一块块薄冰,静静地随波逐流。
李素站在河边,默默看着流淌的河水,心情有些郁卒。
今日挨揍的原因一点也不复杂。
大早上起床去井里挑水,准备将家里的水缸注满,挑了几桶后,李素忽然看见水缸中自己的倒影——这年头穷苦人家三餐难继,铜镜这种东西不可能买得起,看见自己俊秀的脸庞随着水波悠悠荡漾,李素不由看呆了,他发现自己很帅,不仅帅而且白,要命的是,居然还有一股子忧郁的气质……
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看见如此惊为天人赏心悦目的帅哥,谁会忍下心只看一眼?
于是李素看了第二眼,第三眼……
这一看便是小半个时辰,李素深深陶醉在自己英俊的容颜中不可自拔,浑然不知坐在门槛上的老爹那张老脸不停的抽抽……
寒门庄户人家,出了这么一号不要脸,不,太要脸的货,老爹怎能不勃然大怒?于是抄起离他最近的藤条,待将这孽子大义灭亲击杀于杖下。
老子揍儿子,无论从哪个时代来说都是天经地义,这种毫无道理的天经地义的事还很多,比如“阴天里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又比如“棍棒底下出孝子”,还比如“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看看这些流传了不知多少年的混账话,孩子招谁惹谁了?
就算老子揍儿子真的天经地义,但……李素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才三天,十五岁的躯壳里藏着三十多岁的灵魂,更重要的是……他和现在的爹根本不熟好不好?两个陌生人相处,哪怕做不到相敬如宾,也不能悍然下此毒手啊。
没素质!
……
一场意外的事故,一个意气风发的中年男人,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时代,进入了一具十五岁少年郎的躯壳。
大唐贞观十年,这是个壮丽磅礴的年代,六年前,李世民用刀剑和血光洗尽了当年渭水之盟的耻辱,活擒了东突厥的颉利可汗,大唐兵锋终于渐渐露出了令人不敢直视的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