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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处默似乎比较喜欢跟李素来往,三天两头便出现在太平村。
纨绔子弟嘛,每天在长安城里无所事事,除了上青楼就是游猎,发泄一下太过旺盛的精力,他们的一辈子已被长辈安排得妥妥当当,人生的目标就是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或丑男子,安静的等着老爹咽气蹬腿,然后气定神闲的继承爵位,找几个婆姨,生一大堆娃,然后安静的混过余生,咽气蹬腿后让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们的人生差不多都是这样,很无聊很乏味。
李素其实也说不清程处默为何老喜欢往太平村跑,长安城离这里并不远,六十里路,催马抽几鞭子就到了,或许程处默觉得他新认识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也或许……村口那棵银杏树很欠揍?
“小公爷又来了,欢迎欢迎,我昨天夜观星象,发现天上星宿一通乱闪,掐指一算,就知道小公爷今日必至,来来,这边请,暂且放过那棵树吧,它快被你揍死了,今日咱换一棵……”
程处默今日不同往日,至少脸上没见着伤痕,反而一片清爽舒坦的模样。
“今日程某心情不错,且饶过你村里的树,下次被揍了再说。”
第七十三章 突降其祸
程处默表情很爽的样子,李素忍不住怀疑他发了横财,很想和他探讨一下合伙横财的可能性……
说来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程处默的举止令李素暗暗鄙夷,随便找个地方便往上一躺,也不管上面多少灰尘多脏,仰头望天时嘴里叼根狗尾巴草,据说这东西根茎部分的汁液确实有点甜意,但李素还是不敢尝试……多脏啊。
小公爷既然躺下了,看来少说一个时辰内不会走,李素有心想离开,又觉得不太礼貌,可他实在跟这位混不吝的小公爷没什么共同话题。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决定蹉跎自己宝贵的青春光阴,陪这位小公爷谈谈人生,尽管他对小公爷的人生毫无兴趣。
李素吃力地搬了块平整的大石头,一脸嫌弃地用手擦拭着石头上的灰尘,直到石头擦得光滑如镜一尘不染后,李素才跑去路边的水渠里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到手快脱皮了才慢吞吞地走回来,坐在石头上。
程处默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笑道:“你这做派,该生在大户人家的。”
李素淡笑,等自己真正成了大户人家,做派岂止这些?会令人发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