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旁边的餐馆。
林曦白戴了帽子和墨镜,很好掩盖了自己的脸顺便防晒。
她让宋颖君和老李自己去吃饭,她和孟茜茜汇合。
孟茜茜背着电脑包,脸上的妆容鲜明亮丽,比平时看起来更娇俏不少。
“集美!”林曦白小跑上去,拉着孟茜茜的手。
孟茜茜扫了一眼后面的车,哼了一声,“你男朋友呢,重色轻友的家伙。”
“走,先去饭店。”林曦白他们约在高中旁边的小饭馆,这里也是以前上学的时候经常来吃的地方,这么多年过去了,还开在这里。
饭店门口,一个戴眼镜穿西服的大男孩抱着一捧玫瑰花站在等了很久,他看见不远处走来的两个人抱着花激动地跑了上去。
“曦……曦白。你,你来……来了。”高翔用手顶了顶自己的眼镜,把手里的花递了上去。
林曦白眨了眨眼,没有接过花,“我们先进去吃饭吧,就在路边太麻烦了。”
“好……。茜茜,一起啊。”高翔这才注意到林曦白旁边的孟茜茜。
孟茜茜脸色一白,低低应了一声跟着林曦白进了饭店。
三个人要了一个包厢,点了以前学生时候常吃的菜。
高翔把玫瑰花放在桌上,转到了林曦白面前,“曦……白,这、是……送、送给你……的。”
林曦白没有动花,“谢谢啊,可是我有男朋友,不能收。”
高翔脸上一红,“就……就当、是影迷……送……送的。”
上回怎么没看出来高翔对自己有这个意思?
自己重生之前,根本没什么人追,除了一个莫名冒出来的顾靖霖。
这么这回,哪儿哪儿都是烂桃花?
怪不得大魔王愣是不肯让自己出去抛头露面,这一出去,就弄一朵桃花回去,让他看见还不得把人气死?
林曦白把花转了回去,“不可以哦,红玫瑰只能收自己喜欢的人送的。”
“那……”高翔实在不喜欢花,拿回去也丢到垃圾桶里也是浪费钱。
他看了一眼孟茜茜,今天花了妆稍微打扮一下还真挺好看的。
与其扔掉不如浪费钱还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