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周至想,那份神经病合同,实在要签就签吧。
孟时桢显然对她做了调查,她没法说人不好,但是方姜,从她的态度来看,似乎从没有怀疑过自己,单是这份信任,旁人难及。能让大明星屈尊降贵跑她家里拍门骂人又耍无赖,独此一份殊荣。
有首歌怎么唱的?“想她,就去吧。是缘,没有人可以改变。”
反正横竖她没想过要从方姜那得到什么好处,到最后要不要钱自己总可以决定。唯一的限制是不许她先提分手。傻姑娘,要是没有感情,还会受合同约束吗?总能千方百计让她先提。
下定决心,整个人轻松起来,就像那位神棍承祚所说那样。如果喜欢,大可去探求背后的原因。
喜欢吗?喜欢。
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想对她做点什么。
比如,吻她。
周至躺下的时候方姜就醒了,她的睡眠一向很浅。感觉到周至的呼吸就在左近,继续装睡,她想看看那人到底打算干嘛。
狗血剧里都有这样一出。
谁知道那人凑那么近,什么也不做。方姜只能感觉到臭光头一直在看自己,弄得她醒也不是,继续睡也不是。她不喜欢狗血剧里窃玉偷香的行径,并不意味着她对周至没有期待。一个大美人睡在跟前,怎么能一点不动心呢。她允许的呀。
忽然,眼皮上有轻柔的触碰,像是雪花融化的瞬间。
偷香的周至如果不是太过紧张,一定会发现方姜剧烈的心跳,浑身的血液像是在那一吻间坐上云霄飞车,在血管里肆意乱跑。
醒还是不醒?大脑尚在彷徨,身体先一步做出反应,方姜放在身侧的手搭在周至腰间,微微施力,像是邀请。
周至会意,仍是多说一句。“我吻你咯,如果你不愿意就告诉我。”
想怪她啰嗦,又觉她温柔,方姜闭着眼,点点头,发出一声轻轻的嗯。下一秒,嘴唇被温软包围,如同舔舐花蜜,温热的湿意渐渐漫涨。
等亲到透不过气,才稍稍分开少许,鼻息依然交缠,心脏交流着彼此的节奏,互相凝视的双目里涨满了湿漉漉的情//欲。
大家都是成年人,但要不要继续呢?
周至问她:“刚在一起就发展到那种程度是不是有点奇怪?”
“谁跟你在一起了。”大明星还是傲娇。
“我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