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大前锋。
抢到球,不如自己进攻!
只要将球,放进篮筐里就行了!
他是足够聪明的人,而将近十分钟对比赛的阅读也补充了他脑子里对篮球比赛的建模。对手的11号球员完全担当了传球中转站的位置,但在他抢断了几次后控球次数也逐渐减少,球权转移到4号球员手上。
和对方4号球员对位的是同班的杉山。
比起其他人,毛利对杉山要熟悉一些。
他对着杉山比了些手势。
奔跑,位移,接球。
他不擅长长距离运球,也不擅长投球,因此最好在接球时离禁区很近,三步内就能进入禁区,这样也能避免犯规。
毛利双手握着篮球,转身对上了火神。
他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篮球队的清田老师一直试图让自己加入篮球社。
在球场上,他是除了野岛意外身高最高的那一个。而野岛,方才就凭借身高,在他抢断了给火神的传球后,带着球,赢压着火神的回访,扣了篮。
比起网球,篮球对身体条件的依赖要更高!
砰!
他侧过身,护着球用肩背顶上了火神的胸膛。
肉顶肉的贴身运动让毛利想起了去澳大利亚比赛时被美国队拉着玩过的橄榄球。
太讨厌了这种运动,但就算这样,我也不想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