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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作死的福王朱常洵

“官校藐法,横于洛中,中使四出,驾贴捕民,格杀庄佃,所在骚然。”区区二十四个字,让崇祯看到的,却是这位福王叔在洛阳到底有多牛逼,多威风,又是多么想帮着东林的那帮孙子把他崇祯给挂到树上去!

崇祯在前世虽然是个死宅的程序猿,但是对于程序猿来说,只要有网,他们想知道的事儿又有多少是查不到的?

“王体肥,重三百余斤,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这就是螨清文人计六奇所著的《明季北略》里边儿的记载。

“两承奉伏尸哭,贼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这是螨清所修《明史》之中的记载。

两种说法,到底哪种是可信的,这玩意根本就不可考。后世之人,谁也没活在那时候,至于螨清的东西,崇祯皇帝在前世之时就向来是当放屁一样看的,唯恐避之不及。

可是就算这两种说法都是扯蛋,但是自己的这位王叔,福王朱常洵在李自成攻破洛阳之时被人给一刀剁了却是肯定的。

关键的地方在于,你丫被人剁了倒是没啥,可是你弄回去的钱也没能填了坟,反而让那个送快递的捡了便宜,逼得朕自己挂树上去了啊卧槽!

至于这位福王多有钱?

穿越过来的崇祯看过相关的记载,比如说福王朱常洵在万历四十年,已经二十七岁了还不就藩,而在第二年春天就藩时,他老娘郑贵妃又开口大捞了一笔。

这一笔有多大呢?

第一,庄田四万顷。

第二,籍没张居正的财业,尚存官的拨归福府。

第三,从扬州到安徽太平,沿江各种杂税拨归福府。

第四,四川盐井的一部分收益划归福府。

第五,请淮盐一千三百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