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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宁认为王生是因为土地款还没有付清,土地所有权是他所有,李生属于违约在先。

但《宋刑统》却规定得很清楚,土地权属变更和付钱没有关系,只要官府土地备案变更,特殊情况以契约签订日为准。

而这道题说得请很清楚,因为是无主荒地,那么官府应该还没有相应的地契,这就属于特殊情况,就应该以双方签订契约为土地所有权变更的依据。

而县令的判决却是契约本身签订无效。

这应该和官府土地备案变更没有关系,而是县令认为王生开垦无主荒地十亩,不能成为自己的土地,所以不能转让。

但《宋刑统》中有明确规定,开垦荒地十年,即可视为己有。

说明县令还是没有吃透《宋刑统》。

第一道题就可以回答了,县令的判决不合理也不合法。

如果他范宁是县令,又该怎么判决呢?

范宁沉思片刻,便提笔在草稿纸上一条条写了出来。

第二百零一章 忽悠成功

这次交卷时,考生们明显没有了昨天的喜悦,一个个面色沉重地走出来,今天的对策题太冷僻,着实出乎考生们的意料。

但如果说它冷僻,也略显不公平,这道题很接地气,几乎是乡里常常遇到的矛盾纠纷,想合情合理解决这个矛盾很容易,可是要用律法来解决,却让无数考生抓瞎了。

如果没有背过《宋刑统》,考生们就无法知道对应的法律条款。

大门外等待的考生已经没有了笑声,一个个神色凝重,这时,苏亮步履匆匆地走出来。

他尽量掩饰住内心的激动,表现得和其他考生一样神情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