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他在欢迎这些人到来的时候满脸笑容,毕竟人家为了参加曹襄的聚会花了很多钱,即便是做生意,云琅也做到了让这些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云家的卤肉很好吃,凉面更是一绝,十几样凉拌的野菜也非常的爽口,即便是刚刚从菜地里摘来的黄瓜,也顶花带刺新鲜的不能再新鲜。至于十字花科的莲花菜,他们更是第一次见。
这些东西在长安三辅是吃不到的,尤其是黄瓜跟莲花菜这种高级菜蔬,也不是他们能享用的。
认识一大群这样的人,不如认识曹襄一个管用。
以前的时候,谁都知道曹襄要死了,所以一个个对曹襄的态度总是不冷不热的。
现在不一样了,曹襄的病眼看就要好了,这时候如果还不知道讨好曹襄这个大汉国重要的勋贵,那就太不应该了。
一场聚会其实就是一个各取所需的过程,曹襄弄到了很多可以继续输给阿娇的钱。
那些人亲近了一次平阳侯府,可以告诉家里人,已经成功的变成了曹襄的朋友,好从家里要更多的钱。
至于云琅,自然不会有什么损失,除过家里突然多了两个美艳的妇人之外,家里出产的黄瓜,莲花菜,以及各种蔬菜都有了一个稳定的售卖渠道。
这很好,一个很好的商业展示会被云琅开得极为成功。
曹襄没打算放过这些人,晚上的时候开了麻将场子……然后,到了天亮的时候,他又大赚了一笔。
怪不得曹襄看不起做生意的商贾,他这样做,几乎不用什么本钱,就能捞到很多钱,比抢劫要好的太多了。
傍晚的时候云琅去看了那两个被吓坏的妇人,脖子上中箭的妇人陷入了昏迷还在发烧,红袖守在一边给她额头上覆盖冰水布条。
另一个妇人缩在墙角,眼睛直勾勾的瞅着大门,只要有人进来,她就会大喊大叫。
丑庸跪在门口,哭的已经没有了人形,从云琅喊她过去而她没有过去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她想继续在云家高高在上已经不可能了。
“我当时不该叫你的,那样的场面谁都害怕,这是人的本能,不要说红袖,那丫头就是一个怪人,当时的场面,你们身为仆役,害怕是应该的,不害怕才是奇怪的。”
丑庸抽噎着道:“我当不了内宅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