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家人存活在世上的本事是最高的,只要有水,有土地,他们就能播种粮食,收割庄稼,哪怕只有一户人家也能艰难的活下去。
种地的本领早就融入到了每一个汉人的血脉之中,不论隔多少年也难以消除。
高高在上的刘彻,最喜欢干的事情依旧是行走在将要成熟的庄稼地里,每年到了庄稼收割的日子,他都会离开皇宫,将自己投入到广袤无垠的粮田里。
看着风吹麦浪的跌宕起伏的模样,他就从心底里欢喜。
董仲舒喜欢种小米,卫青喜欢种菜籽,富贵如曹襄者,也装模作样的在家里开辟了一片稻田……
种庄稼是大汉国立身最正的事情。
昨晚被张安世蒙骗了,金日磾早上醒来的时候却对张安世充满了感激。
与张安世一起离开云氏,他就敏锐的感觉到,他这位昔日的春风路上的王子,现如今已然不值钱了。
不再有美艳的汉家妇人为他停下马车,更不会有娇媚的仕女邀请他共乘一车。
匈奴人少年,青年之时,各个都是夺人眼球的美少年,到了中年之后,一个个毛发旺盛,胡须会把五官都遮盖起来,再美的男子,在那些喜欢美丽少年的妇人眼中,也不过是一只只穿衣服的野兽。
或许会有一些妇人会喜欢,金日磾却对她们毫无兴趣。
张安世对此乐见其成,只要金日磾没了昔日的魅力,他就很喜欢跟金日磾一起出游。
“今日你有公务吗?”张安世抬头看着太阳打了一个喷嚏之后笑眯眯的问金日磾。
“有!”
“什么公事?”
“灞水边上发生了一场惨案,一百一十四个人,只有一人逃脱,其余都被人杀了。京畿之地发生这样的惨案,陛下已经知晓了,命我早日将凶犯捉拿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