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此时,这四个字,却还未真个彻底堕落。
因为,这四个字是董仲舒发明的。
所谓: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
它的本来意思,其实是要求国家禁止贵族官员,参与商业贸易。
为的就是要杜绝和防止,权力走下游戏场,压迫和挤压小民的生存空间,特别是小作坊主和小商贩的生存空间。
毕竟,董仲舒看过了太多太多,权商勾结的事情。
其出发点,其实就和西方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特别是无权无势的小人物的利益。
然而……
在中国,再好的东西,也能被人玩坏。
就连孔子、孟子,也是如此。
区区一个董仲舒,当然难挡这天下大势和人心贪利。
于是,发展到宋明,与民争利,就变成了与士大夫争利该死!
直到士大夫们,被满清教做人,才稍微消停了一会。
但在现在,这个词语身上还未沾染太过污秽。
张越自也不会有什么反感,反而拿过来就用。
“子龙贤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