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0页

还没到傍晚,莫娜的同学便赶来了。他的名字非常长,反正高煦记不住,听音节里,取了一个“阿缅”来称呼。还好,总算不是叫穆罕穆德、叫这个名字的实在太多了。不过阿缅不一定是穆斯林,因为矣及的宗教不止一种,高煦也不好问这种问题。

阿缅的皮肤特别白,长得胖胖的,而且也比集市上的大多当地人穿着干净,家境应该不错。而且他还戴着很粗的金项链,手指上戴着金戒指,手腕上是黄灿灿的金表。乍看、也不太看得出来真假,毕竟这边还是有一些抢劫的人和扒手,浑身珠宝不太安全。

高煦跟阿缅一比,就显得非常朴素了。他脚穿一双运动板鞋,灰色帆布裤,浅灰色半袖套衫,戴着个墨镜,浑身上下没有任何饰品。

不过阿缅是个很友善热情的人,起初给人的感觉还不错。他会说一点点汉语,当然与莫娜的专业语言没法比。

此时距晚饭时间还有一会儿,但阿缅很快就热情地招呼大家去一家餐厅,要大伙儿品尝当地美食。

莫娜用汉语说:“我的这个同学特别懂得美食,他找的地方,肯定比我找的好。附近好吃的,他可能都吃过。”她笑着说。

阿缅拿起手机,打开了他的社交账户,给高煦妙锦看。空间里都是有关他生活的照片,最多的东西是各种各样的美食和点评。

大伙儿便跟着阿缅,去了附近的一家餐厅。

主要由阿缅挑选,点了一些有特色的菜品。烤羊肉,烤鸽子,一种名叫沙威玛的像春卷的东西,一种叫库莎莉的米、粉、酱、豆混合食物,还有什么阿马尔丁的甜品,以及好像是冰淇淋的冷品。

十分丰盛。高煦尝了一下,感觉烤肉的味道还不错。

上冰淇淋的时候,高煦摆手道:“一会吃过饭再上。”

“不,不。”阿缅却摇头道。他接着换当地话说了起来。

莫娜翻译道:“他专门点的冰淇淋。这家的烤羊肉上洒了辣椒末,吃几口肉,再吃甜的冰淇淋,感觉非常独特。你们试试,要懂得享受。”

高煦心道:大不了拉肚子嘛。

看阿缅那么极力推荐的吃法,盛情难却,高煦便道:“我试试。”但他又提醒妙锦不要试,并解释说女孩子身体弱。

阿缅首先示范,吃了几口肉,然后吃冰淇淋,吃得津津有味,不断点头发出“唔”的声音,并向高煦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