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到清水约1500里,途经十六城六十四镇千余村,江河湖泊百余,其中可徒步度过的不过一半。
一人一马一天走10个小时,借助官道也需要两个月才能到。人需要休息马也需要休息,高山需要爬行或绕过,江河需要船渡。
这条回家的路,他花了几十年才找到。
林间的小道上,白发老将身穿虎头铠甲,身上裹着一块粗布挡风,头上戴的斗笠是路上老农赠送。
忽然前方一道道身影出现,身披甲胄,蒙脸寡面,手持横刀,携强弩。
如此精良的装备,哪怕是在北郡军团中也不多见,李长生手底下那一千名虎跃骑都不一定能配强弩。弩与甲自古以来都是违禁品,不说民间私底下一件没有,但至少不会像面前这样武装起一个百人重甲兵团。
100个重甲兵卒放战场上利用得当,可以直接刺破敌人的阵型。放京城里可以是政变的主力部队,放地方是无可匹敌的武装力量。古代不像现代社会,信息传递与律法的局限性,灭门是争权夺利最好用的手段。
特别是在地方,世家豪族没有几百个门客都睡不安稳。
李长生经常性的带着军队跟世家豪族借钱,很清楚这些人手底下养了多少精壮。可以说在地方他们的门客才是主力部队,守城军队不过笑话。
许多时候地方下发的准备要经过世家手中,最后挑剩的才是军队的。
正所谓天子与士人共天下,这是古代社会无法避免的情况。纵使是李长生文武双全犹如天助,也改变不了士人掌天下的事实。
他能抢世家豪族的钱来打仗,但他不能将这些人都杀了,因为这样会导致巨大的权力真空。秩序总比混乱要好,管杀不管理是屠戮。
他能踏破四方敌,能动兵灭国,能抗敌于国门之外。可改变不了繁重的赋税,杀不完贪官污吏。
李长生的枪可破千军,他曾只身敌百骑,点兵五十奔袭五百里擒拿贼首。凡人勇武之极致,但一杆长枪所触之地也不过十二丈。
李长生单手持戟,一杆布满刮痕豁口的重戟,裂痕之中血污已经无法洗去。
老将的眼眸略显浑浊,垂头看着手中重戟。
十二丈比之天下万方,太短,太小,太狭。
“驾。”
李长生微微转动马绳,战马猛然加速一身腱子肉鼓动,鼻孔中不断吐出热气。一人冲阵,马踏飞燕。
咻!
急促的破空声传来,狭窄的山道根本没有躲避的余地。李长生趴在马背上,不断有弩箭或从头顶划过,或者扎入战马血肉。
战马不卑不亢埋头冲锋,仿佛不知疼痛一般。
“马儿啊马儿,你也老了呀。”
李长生轻拍马儿的脖颈,嗓音有些沙哑,有些轻柔的安慰着:“这是最后一战了,冲吧,拼尽全力。”
战马再次加速,心脏跳动的声音,肺部吸气的声音,均流入了李长生耳中。
百米,弩箭射完。
五十米,数人持盾挡在狭小的道路上。
二十米,枪阵已成,显然是受过训练的精锐士兵。
十米,八米,六米忽然狂风大作,枯叶狂飞,白发将军骑马冲阵,身如猛虎,目如火。
虽已年迈,但尚有一分意气。
“我乃清水李长生,何方宵小阻我去路!”
重戟百八十斤,中则亡,擦则惨。加上战马冲锋所带来的惯性,仅仅是向前一递,便犹如一头巨龙冲撞而来。
持盾贼人高高飞起,那双手当场崩断。其余的几人想要转枪刺向李长生,然而他们的动作在这久经沙场的老将面前太慢了。同时也过于循规蹈矩,一看就是根据自己写的兵书练的。
精锐是没办法练出来的。
持盾并不适合在狭窄的地方施展,看起来坚不可摧,但在李长生千钧之力目前犹如一张薄纸。
阵破,右侧刀斧手上前,左侧横刀加身。左右两侧的敌人一拥而上,几乎没有任何阵型与战术可言。并非敌人没有水平,而是在狭窄的地方再多的战术也无法施展。
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
战马怦然倒地,李长生也顺利的冲入了阵中,马儿眼中映照出一道暴怒的身影。
怒!恨其无力。
悲!同袍战死。
气!杀气满腔。
重戟挥舞之下,刹那间血肉横飞,再好的铠甲也挡不住百斤重的戟抡砸。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