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特别不好,”初秋从桌兜里拿出一盒利培酮拍在他们的三八线上,“我现在还要靠这个来忍住把文具盒砸到你脑袋上的冲动。所以,不要再说话了,让我安静一会儿。”
张月鹿的目光在那盒利培酮上面停留了一会儿,终于闭上了嘴。
一整天下来,初秋一直在急着把所有作业都写完,写累了就趴在桌上睡一会儿,只有数学课和英语课听一听。张月鹿看她这么用功,又爱看莎士比亚的书,以为一定是个学霸,但课间和别的同学聊天才知道,冉初秋严重偏科,只有语文学得好,其他都一般般。
后来张月鹿偷偷看她写作业,才发现她并不是想要学习,似乎只是想赶紧把这些任务完成,大部分写得潦草又敷衍。这让他的好奇心抑制不住地泛滥起来,正是学业紧张的时候,她怎么会想要去打工?他看见她手腕上那个翡翠玉镯,价值不菲,家里应该不会那么困难,打工是为了什么呢?
放学后,张月鹿悄悄跟在冉初秋的身后,想解开自己的疑问。
冉初秋先是到学校门口,和一个脸蛋红扑扑的可爱姑娘会了面,她们心照不宣地交流过眼神,那个姑娘就先坐上一辆蓝色宝马走了。
冉初秋背着书包继续步行,张月鹿和她保持着不被发现的安全距离。走过三条街道,她拐进了一家小餐馆,可能是饿了,准备吃点东西。
张月鹿跟着她走进那家小餐馆,正是下班放学的高峰期,餐馆里坐满了人,他仔仔细细地看了一圈,却没有发现冉初秋的身影。老板娘拿着菜单来招呼他,拉他坐下,笑眯眯地问:“小伙子准备吃点什么啊?”
“阿姨,刚刚进来的那个女孩呢?”张月鹿比划了一下,“到我下巴这么高,穿着白衬衫,眉心有一颗红痣。”
“嗳,这姑娘啊,她是我店里的杂工,”老板娘指了指身后,陈旧而沾满油腻的珠帘后面,隐隐约约露出一个纤瘦的背影,似乎正在肮脏的碗碟之间忙碌,“好像是个学生,晚高峰我这里缺人手,就雇她来帮三个小时的忙。”
“她天天都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