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洛伊问,这个问句换得了对方的一个白眼,答案显而易见。于是他又换了问法,想打听对方住在哪里,有没有办法申请当地能糊口的工作。
“别白费功夫了,先生,我知道您是个好人,但是在哥谭好人解决不了问题。”
少年在吃饱了之后连话都活泛了一些,大概是知道特洛伊就算拿着枪也没打算动真格,但碍于他表现出来的近身格斗能力,或者什么别的原因,总之没有逃跑:“我还差半年才十八岁,因为青少年法,或者别的什么玩意儿,总之就算在警察局兜一圈,也顶多就是在他们那儿关几天而已,该放出去还会放出去。”
特洛伊是个纯粹的、技术导向的工程师,对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仅限于临时查阅的“哥谭允许改装车上路”,对于犯罪分子如何处理,也只知道哥谭市是个未通过死刑的地区。
不过……
他想了想,慢慢说出他最近查到的最新法律:“但是二十一岁以下不允许持有手枪,十八岁以下不允许持有霰弹枪和猎枪。”
少年尖锐又夸张地笑起来:“所以呢?再多关一周?你猜警察局里有多少钱养我们这些关不进监狱又要花钱的垃圾?”
什么人才会毫不犹豫地称呼自己是垃圾?
看着那张脸,特洛伊很难不想起罗榭·弗雷因,十三岁成为无可挑剔的第一人,继承了弗雷因家族的刻印,在魔偶作成领域天赋异禀的他的堂弟。他叹了口气,想说些什么,又全然无法开口。
片刻之后,警笛的声音由远及近,打破了沉默的夜色。
第24章
警察来了两人,一个负责开车,另一个手里拿着个笔记本,身上荷枪实弹,从特洛伊的视角,可以看到对方的防弹背心。
“弗雷因先生是吗?嗯……韦恩集团的员工工牌……工程师?好的,身份可以确认了。”
他们公事公办地点点头:“还需要做点笔录,您现在有时间吗?”
全程,没有和那个半大孩子说一句话。
少年被推操着粗暴地塞进警车,特洛伊瞥了他一眼,钻进了自己的汽车里,发动了引擎:“我都有空,可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