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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写不出来,你找别人写去吧。对了,这两首歌你从哪里搜罗来的,再去找他要不就结了。我是写不出来。”黄沾把脑袋晃成拨浪鼓道。

好歌,好曲本来就是妙手偶得,那里说是想要就能马上有的?一些音乐人一生能有一两首好歌,就已经能够名垂千古了,哪能像大白菜一样的批发零售?当我们都是李白、杜甫、苏东坡一样的才子不成?那可是千年才出一位的能人。

“这两首歌是许贯武先生写的,他只给了这两首歌曲。”郑栋汉笑了笑道,“他是大老板,又不是专业音乐人,我也不好每次发专辑都要找他帮忙啊。”

“这小子不是专业音乐人,却比我们这些专业音乐人还厉害,好歌在他那儿就好像大白菜一样便宜,随便拿出几首就能震住一片人。我是搞不懂世上怎么还有这么厉害的人。”黄沾听了不禁撇撇嘴道,“就拿上次义演的歌曲来说,二十多首新歌,首首经典首首好听,噗他阿母,他脑子里面是不是装着外星人呢?”

“那我倒不知道,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他这两首歌实在太好了,若拿一般的好歌来搭配,总显得有些不够档次。所以沾哥,只能再麻烦你一下了。”郑栋汉笑了笑,“最多我多给你一点时间,多给你一点润笔费,总行了吧?”

“多给钱,这是你说的啊,别耍赖。”一听多给钱,黄老邪来了精神,“能多给多少?”

“如果比这两首歌查不了太多,就一万港币一首如何?”郑栋汉咬了咬牙,伸出一根手指来说道。

一首歌一万块,在当时来讲已经创了天价了。其实香港别看唱片业发达,其实作词作曲家的收入并不高,而且关键的是版权保护也并不到位。

在日韩欧美等地,之所以唱片业如此发达,经典好歌一首接着一首,是因为人家音乐人赚的多。开始的稿费可能并不太离谱,但是日后歌曲的收益都会有分成,无论是专辑的销售、网上的下载、电台、电视台的广播、卡拉ok、餐厅、舞厅的使用,都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唱片公司都可以从中获取收益,而词曲作者也同样可以获得收益。

这些收益是长年累月细水长流的,热门歌曲能给词曲作家带来数十万、数百万美元的巨额收益,所以有这么多丰厚的收益,才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其中。创造出一首又一首经典歌曲。

而在香港、台湾等地,词曲的版权费都是一次性买断的,而且价格还相当的低廉。黄沾一首歌词在九零年代的标准价是两万港币,货物售出概不退换。好也是两万港币,一般般的也是两万港币,以黄沾的节操当然不会故意往坏了写,但是说到用心程度自然也要打折扣。

之所以如此之低廉,其实也跟华语歌的市场太小有关。八零、九零年代,香港歌手一张专辑最多卖几百万张,已经是顶天了。而同时期欧美如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莱昂·里奇等等都有几千万的销量。而同时香港、台湾原创的音乐太少,太多翻唱欧美日本的流行音乐。

中岛美雪,日本殿堂级的国宝歌手,有七十余首原创歌曲被港台歌手反腐翻唱了三百多回,被称为撑起华语流行歌坛半边天的人物。当然这个说法是比较夸张的,但却也反映出了华语歌坛原创音乐的尴尬。

六零年代,披头四到访香港,掀起一片组团的热潮,七零年代粤语歌大兴,唱片销量频频创造销量奇迹。但除了许贯杰这种可以自编自唱的创作型歌手之外,还有很多歌手其实是只懂得演唱,而不懂得作词作曲的。所以他们出专辑的时候,就要拜托其他人赶紧创作歌曲。

但是在唱片黄金年代,香港每年推出几百张专辑,但知名的音乐人就那么几位,哪有那么大的创作力去创作歌曲?所以翻唱就成了屡试不爽的法宝。

再加上六零七零年代,火起来的歌手,绝大多数都是靠翻唱英文经典歌曲起家的,所以翻唱歌曲对他们来说也丝毫没有心理压力。连许贯杰唱作俱佳的歌手也要翻唱猫王、披头四的歌曲,其他歌手就更不用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