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页

沃姆自认不是一个好演员,但却有一张能胡说八道的嘴。他认为这两者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弗洛伦斯不过是骑士帮的一个看场,他在这片区域干了挺久了。在沃姆来到利物浦的时候,他就已经在这看场子了。

三年前的肃清运动后,这家店的老板被送进了监狱。而弗洛伦斯却幸免于难,自然的,他继承了这家夜总会,从一个看场成为了管理者。

而这一干便是三年。这是件轻松活——相比起看场子,至少免去了和酒鬼,赌徒和闹事者打交道。你只需要结算好前一天的账,再抽出大部分上交,然后再算清自己的利润就成。

时不时去内部开个会,应付一下敌对帮派的挑衅,再解决下烦人的警察就成。甚至对于弗洛伦斯来说,这活要更轻松,因为他并不需要自己算钱。

骑士帮有专门合作的会计公司,每个月他们都会派人来帮忙清算。他所要做的就是把一本清楚的账本交给那个头发秃顶,带着眼镜的矮胖男人就成,就算账目不清也不碍事,会计就是来帮忙干这事的——理清账目。

所以,他在这更多的是个传话人,把一些诉求传达给上头,把一些命令传达给下头,就像连接用的螺丝。

长年的相处让沃姆知道弗洛伦斯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他曾经充满干劲,身体硬朗,拳头有力。他们曾经还干过一架,不过是在醉酒后,事后谁都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一个硬汉被安排在一家不入流的夜总会当经理,大清早就数钢镚玩,一般人或许会觉得这是件幸运事,但对弗洛伦斯来说,这可算不上什么好事。

“如果这是真的,弗斯,想想看。他至少得让你打理整条街,而不是一家破夜总会。”

“我在这干得挺好。”

“哈,这是今天听过最蠢的笑话。”沃姆摇头道,“这地方烂的只有那些码头工人才会来,这儿的姑娘也都老得不像话了。”

“那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还来这。”弗洛伦斯说了一个没什么意思的冷笑话。

“派人去看看,伙计,派人去看看。你会明白,我用不着花那么大力气来骗你。”

“这可说不好。那些警察使的手段可比我们要脏的多了。”

“哦,活见鬼。你怀疑我们是警察的人?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为什么要来找你,找维拉不是更好吗?她现在可是黑骑士身边的红人,而且我和她的关系还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