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军爷说朱军娘惹眼还爱闯祸。闯不闯祸秀不清楚,不过惹眼倒是真的很惹眼。扬州,可不像长安这般,有那么多金发碧眼的胡人。”
她抓过自己的长发,这是个问题。瞳色还好办,装瞎子就能蒙混过去,可这金发确实太显眼。要不剪光了,演尼姑?
“秀有一计,不知军娘是否同意?”
朱缨直觉姚秀又给她挖坑了,直接拒绝。姚秀仿佛没听见,自顾道:“秀说过,但凡家里有个闲钱的,都爱买个胡姬回家,以显自己的地位,在长安是种潮流。秀算半个长安人士,若是带着心爱的胡姬前往扬州赏春,似乎并非不合理之事。”
姚秀脸上带着笑,眼里却流露出认真的神色。
正月拜年,最是流言散播之时。不到正月十五,“姚先生家里有个美若天仙的胡姬”和“姚先生要离开长安城”这两件事传遍大街小巷。这么大阵仗是姚秀始料未及的,但朱缨并没有怪他——面对上来询问的人,他的处理还算合格。
不满姚秀使唤她给客人送茶,但看到姚秀手里没停地煮茶,朱缨心里平衡了些。胡姬的衣服不如军服舒服,也没有便装舒服,朱缨束手束脚的,回姚秀身边的时候险些摔倒。姚秀及时伸手将她扶稳:“还好?”
“嗯。”
姚秀笑笑,“是否该给你定套汉人的衣服?”
朱缨在他背后的手狠狠掐他一把,当着客人的面又叫不出口,姚秀脸都憋红了。
冤枉啊,他没说错什么啊?同意计划的是她,看她不方便想帮帮忙,也要挨掐?
姚秀离开的那天正好是正月十五。选这天完全是因为大家忙着参加上元节,没空来姚秀这骚扰。朱缨站在城门附近。“天策府朱缨”这个人已经在初四那天跟着李承恩他们一起走了,现在出现的,是被长安城百姓害怕的人,朱英。
她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不管是朱缨还是朱英,她都是她。
“朱军娘!”
朱缨回眸,看见一身墨衣的姚秀骑着一匹黑色骏马向她奔来。她拉了拉缰绳,双脚夹紧马肚子,在马儿稍稍跑起来后一鞭挥下:“驾!”
没有任何踪迹的皑皑白雪,被马蹄踏出深深的脚印,带起的泥点飞溅在周遭的雪白上。姚秀道歉的声音从她身旁传来,似乎是为他的提议感到抱歉。朱缨并不在意,她不是没试过为了任务扮演什么,这个计划说实话,还不算差。姚秀说得对,她这头金发确实需要一个身份去掩饰。
胡姬是她的表面身份,至于那个穿圆领袍男人的“朱英”形象,还是留一手吧。就算是雷金纳德也未必会想到,姚秀买的胡姬,就是“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