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加调料的烤肉算不得多好吃,但对阮栖来说仍然算得上美味。
她在家里很少有吃肉的机会,继母总是带着女儿在外面大吃大喝完才回家,不给她偷吃的可能。
艾洛尔咬了两口肉,腮帮子鼓起来一块,软声咕哝,“你吃过榛子鸡吗?就是把榛子塞到鸡的肚子里,再抹上一层蜂蜜,这样烤出的鸡肉会很香甜软嫩。”
阮栖擦擦口水,面无表情,“没吃过。”
见都没见过,这是贵族才能吃到的东西。
艾洛尔舔掉唇上的油星,软软地弯了下眼睛,十分友好道,“等你救我出去了,我可以请你吃。”
阮栖没吭声。
她的打算是,如果真的救出了小王子,就赶紧向国王要了钱跑走,否则事情传出去,被她的继母发现了,很有可能就走不成了。
吃东西——吃一顿应该也不要紧吧?
阮栖唾弃自己的意志不坚定。
有了金子之后还怕吃不到好东西?谁稀罕一只鸡。
她擦擦嘴,说的话自己都心虚:“不用了,我不爱吃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