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是他们北明城这样儿的地方了,便是外头繁华一些的大城,也少有这等品相的。
瞧着跟富贵人家的少爷似的。
不过身上穿着的却是粗糙的布衣, 只脖子上围了一圈儿毛领, 大约是在北明城当地才买来的。
毛色也不怎么纯净,白毛中混杂着不少灰扑扑的颜色。
可围在少年人的脖子上,衬得他一张脸愈发年轻俊俏了几分, 无端得惹人怜惜,仿佛是看到了家中小辈一样的感觉。
再瞧他眼神干干净净,手指间磨得通红,指节间还有些细碎的伤口和薄茧,倒又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
“京城?”小队长停笔没写,“怎么会从京城跑到北明城来当兵了?”
便是在京城做个小摊贩,也比来这个鬼地方卖命强吧?
好歹也是天子脚下呢,有什么事儿都有人扛着。
路昭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小声说道:
“我姨夫的堂兄的姑子的小儿子在王府上当差,特意介绍了我过来的,说是男人就要博取功名,将来才好回家娶媳妇儿,我……我爹娘去得早,家里也没别的人操持了,就想着来这边争一争前途。
还特意找亲戚拖了王府的管家,说是给我一个名额呢,叔,您瞧可以不?
别看我瘦,我力气不小呢!保管有用的!”
说着,她还拿出了一枚小小的令牌。
王府里的令牌是不少的,而且还分成了不同等级。
路昭既然要跑路,那当然是一网打尽,什么都要来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