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可恨又无奈的,是那种穷困潦倒,为生计所迫,不得不偷,只为一口饭吃,为了活下去。
而其他,诸如游手好闲的小毛贼,最让人看不起,逮到了打一顿那也是活该。
至于什么采花的淫贼,苏觉只听说过,从没见过。
眼前这位,很显然,以上几种都不是。
他是真正的大贼!
这已经是贼里面,到了境界的。
敢偷东西,只偷了不得的东西。
偷完了,他还不走,就在被偷的地方溜达。
为的,就是享受那种,你们恨得牙痒痒,却又抓不着自个儿的那种快感。
苏觉估摸着,这种偷完东西,然后就在被偷的主附近转悠的事情,这华中云肯定没少干。
刚开始还好,天长日久,这快感就不能满足他了。
他心里憋得慌啊,得和人说才行啊。
和人说了,才有人崇拜他,赞叹他啊,这样才能获得满足感啊。
可他是个贼,这事情上哪说起?
顶天也就是在吃饭的地方,偷听那些闲着没事干的,胡吹乱侃,把他传的越神,那越开心。
一切也就到此为止了。
没有说,哪个正儿八经的贼,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敢在大庭广众承认自己是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