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这回是我最后一章,对于这种随笔性质的东西,我不奢求人们又多喜欢,只要自己提出的观点可以得到认同我就很满足了,作为自己最完美的句号,这一章我们谈谈
“我”。首先每个人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各位你们是否想过指挥这一百多斤行动的事实只有我们的大脑呢?
所谓的
“我”也不过是大脑的一半罢了。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另类,当别人在上学时努力学习的时候,我在想的是上学也不过是为了以后
“挣钱”的一个引子,当他人因为死亡恐惧的时候,我却在好奇死亡究竟是怎样也是一个存在,当他人在为物价飞涨抱怨的时候,我却满足于一杯平淡的白开水,当人们在质疑自己是否幸福的时候,我却独自走在乡村无人的街道感受春天那泥土的芳香。
和我最爱的她一样,我们都喜欢出神,也有的地方叫走神,每天瞎想一些没用的东西,对于另类的我而言,留在记忆里的东西是最美好的,不管他是什么味道的
“棒棒糖”,我们都贪婪的吸吮着他,对了,忘了告诉各位了,我是一个嗅觉异常敏锐的人,然而在一个夏天我开始吃棒棒糖,每天不少于六根,而目的不过是为了多见见那位漂亮的售货员,由此可见大叔气质也是要培养的,而恶果就是失去味觉长达半年左右,然而我从未后悔过,谢谢你
“冰淇淋”
“巧克力”
“奶茶”
“泡泡糖”,是你们在枯燥的现实中抹上色彩,我相信你们不会忘了我——那个爱吃棒棒糖的
“棒棒糖”。与其说我另类,不如说我毫无责任心,你不会相信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可以在老师宿舍用铅笔刀在自己手腕动脉那来一刀,我没有去加入这群
“人”的觉悟,反而在心里嘲笑这群只知道为了名利奔走的人们,你追求美丽,美丽就不会消逝了么,你最求名利,名利就不会背叛你了么,你最求金钱,金钱就不会变成一堆废纸了么,十七岁下学的我给了自己十年时间来观察这个世间,七年的时间里我脑子中想到的自杀方法不下十种,而尝试的不计其数,不是我的方法不对,而是我每次都亲身体会了死亡的味道,好东西要慢慢的品尝才不会浪费,对于只有一次机会的死亡,我可是格外的为他着迷,每次走在死亡的边缘让我兴奋不已,我深信自己有病,而且无药可救。
一朝大梦初觉醒,苦尽甘来方自知,自嘲自讽我自乐,回顾一讥天下轻。